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7-12-08 07:36:17我也覺得要翻修
(1) 工廠是生產線流程, 很好控制時間
(2) 工廠淡旺季明顯
這種拿來服務業, 明顯不合身
憲法不合身都要修了, 更何況是勞基法?
我覺得針對服務業專章, 應該要揚棄傳統的雇傭概念
我覺得運動員聘用制度,承攬制其實很適合, 然後配合消保法定型契約的概
念(因為一般服務業從業人員不是法律本科, 也沒有運動員的經紀制度
, 可能不太會擬定審閱契約)應該不錯
政府只要幫服務業從業人員擬定定型契約就好
不然像現在 "薪水" "休假" "年金" 甚麼都要來吵
真的會被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