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符時代 賴要全面翻修勞基法

作者: buildcar78 (濫賤築沒人要住)   2017-12-08 08:59:33
※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我也覺得要翻修
: (1) 工廠是生產線流程, 很好控制時間
這是各行業的名詞不同而已
工廠是生產線流程,有24小時運作的生產線,也有不是24小時運作的生產線
服務業,相對也有24小時運作的服務業,也有不是24小時運作的服務業
: (2) 工廠淡旺季明顯
淡旺季明顯是在時期,頂多各行業的淡旺季不一定而已
旅遊業也有淡旺季也蠻明顯,百貨服務業也有淡旺季
: 這種拿來服務業, 明顯不合身
: 憲法不合身都要修了, 更何況是勞基法?
: 我覺得針對服務業專章, 應該要揚棄傳統的雇傭概念
: 我覺得運動員聘用制度,承攬制其實很適合, 然後配合消保法定型契約的概
: 念(因為一般服務業從業人員不是法律本科, 也沒有運動員的經紀制度
: , 可能不太會擬定審閱契約)應該不錯
: 政府只要幫服務業從業人員擬定定型契約就好
: 不然像現在 "薪水" "休假" "年金" 甚麼都要來吵
: 真的會被煩死
合身不合身通常也不是重點,只不過是種手法來掩飾
就像(志願服務法) : https://goo.gl/EV2y9C
若出於志願捨棄."薪水"."休假"."年金"..等事項
政府及資方還不是能省則省還樂觀其成勒~來掩飾壓榨人力成本的手法
作者: neofish (半帶擬隆鯛)   2017-12-08 09:01:00
契約制比較適用執業人員,像是醫生律師運動員或藝人等,一般人員用契約制不就是派遣時薪工嗎?而且用契約制怎麼計算工作是否完成有一堆爭議以上契約指承攬制簽的契約
作者: tomjanyan (小湯)   2017-12-08 09:10:00
操你媽的民進黨,民進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12-08 09:22:00
功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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