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12月8日
2.完整新聞標題:
追求刺激感! 他開群組揪淫趴「分享」女友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想尋求刺激找樂子,在Line開設成員有上百人的「快樂分享」群組
,邀請夫妻、情侶檔一起到汽車旅館開性愛趴,男須繳費5千元,女則免費,還大方和別
人「分享」自己女友,聲稱看女友和別人嘿咻,覺得很刺激,離譜的是,曾男女友也坦言
為尋歡參加派對,願跟其他男人嘿咻,新北地院今依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判曾男徒刑3月
,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今年4月,43歲的曾男在Line「快樂分享」群組,留言「~angel&志~開心玩樂邀約時間:4
/24下午場2點晚上場8點,地點-土城,型態:私賴訊問賴id,說明:玩樂均3小時。有氣
質妖豔的angel,及戰鬥力超強的COCO一同玩樂,二場均是。PS:COCO第一次來跟大家玩
樂,要多疼愛喔,她(雙洞可玩)。如有夫妻情侶來同樂也請多加珍惜愛護,期待大家來
報名歡樂囉!」
群組中有4名單身男客報名參加派對,1人收5千元,曾男獲利2萬元,警方接獲檢舉,4月2
4日前往土城汽車旅館,查獲有5男4女從事性交易。檢方因此起訴曾男,曾男女友不知道
男友有收錢,獲不起訴處分,其餘7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曾男供稱,收費全用在摩鐵開房間與吃喝酒錢,否認營利媒介性交易,供詞不被採信,法
官痛批曾男不思正道取財,反媒介女子性交易牟利,已嚴重影響社會風氣,判他有期徒刑
3月,得易科罰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7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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