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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氾濫 警方每天花5小時處理
2017-12-09 09:50 聯合報 記者雷光涵╱即時報導
立委估算民眾檢舉、最後製單舉發數已占全國交通罰單的17%,警方以500名人力處理,每
天約5個小時在檢視寄來的違規證據。立委鄭運鵬說,交通違規不該只有警察在時才遵守
,但檢舉過於氾濫的確造成警方困擾。
鄭運鵬指出,根據警察署統計今年至8月為止,全國警方受理民眾檢附資料檢舉交通違規
達179.6萬件,有116.6萬6618件查證屬實已製單舉發,尚有21.9萬件查證中,若以製單舉
發數和每年1千萬開罰數相比,約占17%。
他粗估,全國約500人處理檢舉案,一年250工作天、一天要處理14.4件、每件20分鐘,共
288分鐘。鄭運鵬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問交通部長賀陳旦,「這樣值得嗎?」賀陳旦當時說
,檢舉案增,代表民眾不相信公權力的執法,但現在也形成扭曲的狀況。
鄭運鵬認為不該貿然取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若未來警方處理達無法負荷程度,或許可明
定何種情節以下的輕微違規如違規停車等,可不必開罰也不用寄勸導單。立委陳素月也說
,部分民眾法治觀念不足,民眾檢舉可促成他們守法,針對性、報復性、過度的檢舉不好
,建議透過申訴管道爭取撤銷罰單是較好的作法。是否授權警方依情節輕重判斷是否開單
? 她說,違規行為明確,要警方判斷也會有很大壓力。
高速公路警察局說,以國道動態違規的性質而言,警力及科技執法設備無法布建如此密集
,確實需要民眾檢舉,但必須是理性、正向,不要持報復心態。另一方面,檢舉案件爆增
,罰款收入卻與公警局無關,年度預算無法支應郵資,是目前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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