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邵立中:這真的是台灣社會的一種病態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12-10 01:11:53
我可以理解民進黨為何會很兩難
因為老闆有兩種,一種是這篇文章校長兼撞鐘
每天開店前要備料,關店後要打掃清潔忙得要死
但是賺卻沒有賺多少,每個月獲利可能都不到十萬
而有的老闆就是台灣主力跑車消費者,慣老闆
只會壓價格壓薪資,但是獲利幾乎不會再分更多出去
但是這兩個老闆目前都使用同一套勞基法
賺少的不想再給更多會虧損,賺太多也不想給——
因為會少買一部跑車,很不方便
感覺勞基法應該要用獲利來分級距,賺多必須加薪
而不是全部老闆都用同一套勞基法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12-10 01:13:00
哈哈哈
作者: enjoi (enjoi)   2017-12-10 01:18:00
以獲利分級距?勞基法是用來保護勞工的。要回歸立法的本意好嗎?講的好像之前的緩衝期倒了多少產業一樣。大量失業?再者涓滴效應已經在近代經濟學家大量檢討中。只會造成大多數的人在幫那1%的人賺錢而已。
作者: dsilver (細數遠星永唱泉水)   2017-12-10 01:29:00
你確定獲利會報真帳?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12-10 01:29:00
當然不會樓上
作者: appwell (well)   2017-12-10 01:30:00
大老闆會想盡辦法節稅,連跑車都由公司支付費用
作者: dsilver (細數遠星永唱泉水)   2017-12-10 01:30:00
跑車為什麼一直買?你以為很愛開啊,是為了節稅,用公司名義買的,房子用公司名義買的,當作員工宿舍,員工只有兒子能住喔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12-10 01:32:00
哈哈我懂你的意思,這真的極致了幾乎扣光光
作者: lanhow (lanhow)   2017-12-10 03:03:00
勞基法就是要寫的跟刑法一樣嚴謹,不守的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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