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雙黃燈讓車被警拍照 男發文「TMD沒水準」挨告毀謗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13/1071499.ht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鄭姓駕駛10月21日經大寮區鳳林三路時,因為車流量多,為了禮讓前方要左轉
的車打出「閃雙黃燈」,卻遭李姓員警認為是違停,還被拍照存證,雙方因此起了爭執;
雖然警方事後沒有開單,但還是對鄭男提出毀謗罪。
事發當時,鄭男經過鳳林三路時車流量相當多,剛好又碰上一輛車準備左轉,他則是下個
路口要右轉,便減速打開「閃雙黃燈」示意禮讓,卻被前方一名李姓員警認為是違停,還
被揮手示意趕緊離開。
影片中,鄭男因為前方被車輛擋住,導致無法前行,沒想到員警下一秒就是拿出平板拍照
取證,讓他緊張大喊,「你看不出來我在讓它過嗎?」員警則是反問,「那你為什麼要打
停車燈(警示燈)?」他又回應,「那叫讓車,我開大車的」、「那叫讓車,那表示禮讓
」,雙方起了小口角。
鄭男事後將行車記錄記PO上網,批評警察沒有交通方面知識,影片也引起許多人討論;事
隔1個多月,近日卻突然收到被李警告毀謗的通知書,讓他相當傻眼,再次發文表示,「
影片PO上網就來這招,這就是我們人民保姆的威嚴。」
據《蘋果日報》報導,林園警分局表示,當時李警並未對鄭男開罰單,但次當天晚上就看
見對方在臉書發出攻擊性文字,還將有「TmD沒水準沒知識」字幕的影片放上網路,一氣
之下才會提告;此外,警局也會支持李警嚴正執法,不能容許民眾不當的言語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