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對女兒伸狼爪149次 判賠50萬確定
2017/12/19 17:31
新北市一名單獨撫養兒女的單親爸爸,2014年3月起多次對當時13歲的女兒伸狼爪襲胸摸
下體,還曾弄傷女兒手腕,被依性騷擾、傷害等罪判刑1年、拘役40天確定已入獄,事後
少女告狼父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考量被害少女因此罹患憂鬱症,今判狼父須賠她50萬元
確定。
判決指出,這名年約30歲的狼父2007年離婚後取得子女監護權,卻自2014年3月起,多次
掐捏當時13歲的女兒胸部,或趁騎機車載女兒時伸狼爪摸女兒下體,甚至家暴毆打兒女,
被害少女曾帶著弟弟逃家,反遭狼父關在家中並扭傷手腕。
少女隱忍多時,直到2015年7月才向女網友提及此事,女網友透過臉書和被害少女的母親
連繫,被害少女的母親得知後大怒,要女兒用LINE問父親:「你之前一直摸我胸部、下面
。」狼父不否認,僅推稱「是跟妳玩,而不小心。」
同月底被害少女擔心再被狼父毆打,向母親求救,母親要她搭車南下高雄報案。檢方查出
這名狼父共對女兒伸狼爪149次,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等罪起訴。
不過,法院認為男子均趁女兒來不及抗拒,乘隙偷襲、短暫觸摸,應屬性騷擾,又性騷擾
僅有半年追訴期,因此僅能論處提告前半年7次惡行,連同傷害罪,共判這名狼父1年徒刑
及拘役40天,可用40萬5千元易科罰金確定,狼父選擇入獄,今再遭法院判賠女兒50萬元
確定。(孫友廉/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9/1262249/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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