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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索百吻出書成名 他索一吻判賠8萬
台灣女子楊雅晴2009年挑戰「百吻巴黎」,在法國巴黎街頭向100名男路人索吻成功並將
此經歷出書,廣受媒體報導;男子許順鈞日前也達成「百吻台灣」,在台北街頭獲100名
女路人賜吻,拍成影片PO上臉書,羨煞不少人。不過,一名50多歲已婚羅姓男經理在新北
市八里向20多歲單身女部屬說:「可以給我一個吻嗎?」這個「一吻八里」不僅遭拒還被
告進法院,新北地院認定構成性騷擾,判須賠償女方8萬元。
判決指出,羅男2015年5月間以主管身分,要求剛入社會的女業務跟著他到台北市區拜訪
客戶,然後把車開到新北市八里區河岸餐廳,兩人喝咖啡討論工作,回程天色已暗,途中
羅男說咖啡喝多了想尿尿,把車開到偏僻處,下車小解,當時四周黑漆漆,女業務心裡感
覺不妙,不料羅男回到車上就對她說:「這段時間工作配合那麼好,可以給我一個吻嗎?
」「其實我已經喜歡上你」、「都怪你笑容那麼有魅力,你說怎麼辦?」
女業務嚇到直說:「我要回家」、「經理,我跟你兒子年紀一樣大,你也有老婆了」、「
你讓我回家,我就當作事情沒發生過」,女業務告訴法官,羅雖同意載她回家,但途中又
要求她陪吃飯,甚至還問「怎麼解決性慾的問題」,整件事讓她感覺噁心被冒犯,回家哭
了一整夜,曾考慮辭職但又不甘心因為羅而放棄這份工作,但羅是直屬長官,事後常藉職
權打壓、監控她,更嘔的是,自己越是打拼衝業績,羅男是上司也可分紅,忍了一年才向
公司申訴遭羅性騷擾成立,並獲准調單位,隨即提告求償60萬元。
羅男辯稱當時純粹基於主管對部屬的欣賞而說出「我欣賞妳」、「我喜歡妳」、「可以給
我一個吻嗎」等語,是在當時自然情境下的對話,完全沒有性騷擾之意,也沒說「怎麼解
決性慾問題」或碰觸女業務身體。
法官認定羅男乘職務之便,對未婚的女業務示愛,意圖得到她親吻,構成性騷擾,導致女
業務蒙受巨大精神壓力及痛苦,審酌後判決羅須賠償8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丁牧
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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