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7-12-24 09:17:43來源:ettoday
囚移工14年、日作15hr!月薪2萬再扣仲介費 筌聖夫婦各判7月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豆乾工廠「筌聖老家食品」,爆出軟禁印尼移工阿芳14年事件,負責人鄭為宗、
蔡嘉聘當時強調,絕對沒限制自由,遭橋頭地檢署起訴, 橋頭地方法院22日判決,認為
工廠給移工的報酬與勞動「顯不相當」,欠缺人道精神,各判刑7個月,另外楊姓女房仲
事後和阿芳和解,判刑8個月。
阿芳14年前育有一子當時才1歲,為了家計申請來台擔任看護,沒想到剛下飛機就被帶到
工廠,每天工作15小時,沒有加班費、還被限制不准外出,惡劣女仲介還將他申報為逃逸
移工,並威脅「只要你單獨出門,就會被警察抓走,是要坐牢跟罰錢的!」
全案會曝光,是因為阿芳省吃儉用存了2000元,去年(2016)11月向台灣工人買手機,偷
偷打電話給印尼丈夫,家人再求救駐印尼代表處,高雄市警局外事科和鼓山分局遂展開營
救。當時業者面對員警詢問,「不准他們出去對不對?」卻回答,「我是擔心他們出去不
見,我說實在的,如果人不見了,還要再找人回去給仲介楊小姐,我會很麻煩。」
阿芳得知自己獲救當下,抱著女巡佐痛哭,結束14年的惡夢,孩子已經15歲卻從未見過。
「筌聖老家食品」事後在官網貼出4點聲明,坦承使用非法外勞,「但是絕對沒有剝削、
甚至拘禁外籍勞工的情事」,業者出面道歉,「雇用非法移工就是錯,跟大眾道歉,但外
籍移工都是自由進出,絕對沒限制自由。」
橋頭地檢署調查發現,阿芳每天工作15小時,甚至苛扣每人每月1800至4800元仲介費,扣
留證件,連出門和家人通話都有人監控,最低月薪僅2萬元,甚至被以「如果匯太多,印
尼家人會花掉」扣住薪水,將鄭為宗、蔡嘉聘起訴,並求處7年有期徒刑,高雄市勞動局
更祭出120萬的重罰,另外對非法媒介外勞的仲介裁罰50萬。
橋頭地院22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為,鄭為宗、蔡嘉聘以看護名義聘雇,卻是違法要他
們長時間勞動,給的報酬和勞動「顯不相當」,且利用外籍移工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
擔心被遣返的心理,逼迫他們從事不合理的勞動,因此依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各判刑7
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
另外楊姓女仲介則因從2010年10月,騙阿芳每個月繳3000元仲介費,就可以一直在台灣工
作,詐騙金額19萬2000元,案發後與阿芳以30萬元和解,因此判刑8個月,緩刑3年。橋頭
地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之後,會再研究是否上訴。
連結:
https://goo.gl/87hYLv
作者:
kutkin ( )
2017-12-24 09:18:00不錯喔 好老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12-24 09:19:00幹拎量這垃圾
作者:
rv0918 (Lee)
2017-12-24 09:19:00媽的罰他們去印尼做工啦 幹 人渣
針對"顯不相當"與"欠缺人道精神",台灣老闆應該9成都要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7-12-24 09:19:00功德不是人道精神嗎 搞得我好亂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7-12-24 09:19:00這垃圾一看就知道支持小英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7-12-24 09:20:007個月vs21年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7-12-24 09:20:00七年變七個月 偉哉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12-24 09:20:007個月 幸福城不ey 資方天堂
作者: NextbitRobin (綠羅賓) 2017-12-24 09:20:00
去跟你老闆說啊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17-12-24 09:21:00這是個案,好老闆還是很多的,外勞要自己找啊
作者: kevin31a2 (3等士官長 士兵督導長) 2017-12-24 09:22:00
你看這樣都沒過勞惹 真的本來有病居多
作者:
saskuran (beyourguard)
2017-12-24 09:22:00護母弒父的判7年,偉哉鬼島
作者:
sonyvaio (Keroro)
2017-12-24 09:22:00政府對外勞仲介根本沒在管的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7-12-24 09:23:00妨礙自由14年只要關7個月,這樣不是變相鼓勵犯罪
作者: wate5566 (_(:3」∠)_) 2017-12-24 09:23:00
操你媽慣老闆
囚14年 判7個月跟8個月台灣人的命在法官眼裡比較高貴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7-12-24 09:24:00剝削外勞的獲利就不止21萬
連南部的法院都這付德性 真的是幸福到一個極致這跟蓄奴是沒兩樣的人渣事情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7-12-24 09:27:00七個月刑責換取大量鈔票,很划算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7-12-24 09:29:0050萬就可以換14年產值超划算,多鼓勵囚奴喔
囚14年,關7個月,法官?還能易科罰金21萬 三小啊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2-24 09:36:00難怪陳菊2005那時候 高雄外勞有暴動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2-24 09:38:00高雄外勞暴動 最後全部都無罪 這個有罪七個月 已經很棒了
作者: gotornado (Sean) 2017-12-24 09:39:00
高雄真的好棒棒 拜託獨立可以嗎? 爛到不剩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2-24 09:40:00高雄外勞事件 我記得他們還告暴動的外勞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12-24 09:40:00
14年才7個月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7-12-24 09:40:00棒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12-24 09:42:00
罰21萬 以後要綁人 先開職缺 用勞基法根本倒賺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12-24 09:43:00台灣鄉下和美澳鄉下沒兩樣啊
作者:
shakesper (Wonderful Tonight)
2017-12-24 09:53:00勞工自己去跟老闆說
作者:
et803 (喵喵)
2017-12-24 09:57:00幹 這量刑居然這麼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