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不看看政府體制問題?
※ 引述《Salcea (5457)》之銘言:
: 當公部門帶頭霸凌專業勞工…3萬元只是魔幻數字
(恕刪)
: 近來,因與外商工作接觸,對照過往與政府公部門合作計畫案,有感而發。政府習於碰到
: 問題,即便是簡單不過芝麻小事,為了訴諸內外公信力,經常性委外發包,於是「發包」
: 計畫案便為公務機關最主要業務。然而,明明心中已有答案的甲計畫案,不得不委外執行
: ,承辦人員又因長官交辦乙、丙、丁案,順勢要求承商「順便」協助評估。倘業者不從,
: 通常難將母案(甲案)結案,於是產生民不與官鬥,公務系統與專業系統糾結扭曲之結構
: 亂象。
乙、丙、丁案,有足夠經費?還是要等預算?
假設現在 (2017) 陷入需要一筆預算進行某案的評估
則 2018列入計畫送審議 (納入次年預算審議)、2019才能進行發包 (開始進行評估)
結果,上級單位表示大型計畫的評估,應該先做前導性研究.....
然後,就會變成 2019 進行初步評估、2020編專案經費、2021 進行詳細評估、
2022 編列執行方案預算(納入2023預算)、2023發包執行、2024 選舉後變更計畫
2025 因應變更計畫追加減預算......
若是屎缺,承辦人都換過十幾個了啦!
(恕刪)
: 以實質作業言,公務體系承辦人對於甲案早有定見,若廠商研究之結果迥異,勢必又無法
: 結案。可悲的是,公務體系猶如井底之蛙,藐視專業提供之建言,且變相要求提供其他案
: 之專業分析,甚至周末前的突發事件,要求隔周一給答案之情事亦然,此類買一送三層出
: 不窮,難道沒有造成民間專業體系勞工無法做七休一、無止盡加班,又薪資低廉之問題?
: 放大產業鏈觀點,為了降低被公家機關剝削成本,後續產生官商勾結、偷工減料、競爭力
: 低落,無法提振產業創新等問題。
是公務體系承辦人對於甲案早有定見
還是「公務體系長官」早有定見?
差幾個字,意義天差地遠
: 近來勞資爭議濫觴,為勞基法修正為一例一休,去年華航罷工後,陸續有諸多勞團發難,
: 至今已有遍地開花之效應。休時多、薪資高人人稱羨,靜下思考外商對於專業給予高度重
: 視,不吝嗇於人力成本;反觀國內的公務體系,至少該給予專業勞工基本的尊重,以及別
: 再壓榨民間專業體系,讓專業勞工們能獲得應有的酬勞以及休息。
: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8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