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辱人「87」 一個字罰1000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95806
梁姓女子與徐姓男子在網路對話過程中起言語衝突,梁女涉嫌在臉書PO文「好加在,我身
邊沒有這種87」,被徐報警偵辦。南檢認為,「87」是近年網路用語的「白癡」,將梁女
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梁女PO文對徐的人格及
智商等予以極度負面評價,依公然侮辱罪,處梁女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天,可上訴
。
判決指出,22歲梁女今年6月在臉書與徐對話時起衝突,遂於個人臉書頁面張貼「好加在
,我身邊沒有這種87,不然我可能送他上山頭過明年清明了」等文字。
由於徐以本名為臉書帳號,與梁女在臉書上對話,足使不特定網友自雙方對話中,連結梁
女所指「87」是在指徐,徐不滿報警提告。
梁女偵訊時承認PO文,但表示「87」兩字一直是她的口頭禪,沒有要侮辱 徐的意思。南
檢認為,「87」是近年網路使用者間很流行的網路用語,意指「霸氣」或「白癡」,常見
於如臉書、部落格、PTT 或LINE等網路通訊領域,梁女也承認自己的臉書PO文「87」會讓
人聯想到徐,因此將她起訴。
台南地院認為,梁女PO文屬客觀上對徐的人格及智商等予以極度負面評價,並能讓她的臉
書好友看見,使徐名譽遭受貶抑。且梁女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