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12月28日
2.完整新聞標題:
粗鹽充安毒賣 「尚屬有益」檢求輕判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呂姓男子今年11月3日才因毒品案出獄,不到1個月,異想天開透過網路兜售安非他命毒品,但他本身卻沒有毒品可賣,而是把粗鹽放入夾鍊袋內冒充,還拿到烏日高鐵站旁面交,1.1公克「粗鹽」要價2千元,卻沒想到買家是警察,檢方認為此案不構成販毒罪,且賣假毒品對改善治安「尚屬有益」,昨天依加重詐欺罪起訴,但聲請法院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43歲呂男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前科,今年11月28日下午,用「我來贏得747905」帳號,進入微信的「老子有錢」網路遊戲討論社群內,該社群有41名成員,他發現有人張貼「找甜」(找安非他命毒品)的訊息,包括「桃園找甜」、「找散甜(小額的安非他命),有人有嗎?」呂男知道「甜」是毒品安非他命的代號,他認為賣毒品獲利豐厚,遂在同一社群內張貼「賣甜」訊息。
「賣甜」警是買家 當場栽了
呂男張貼賣毒訊息,沒想到被警察盯上,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員警向他接洽,詢問「有出甜嗎?台中」,他答覆:「有,可是要等我下班喔!」雙方約定1小包2千元,當天晚間8時許於高鐵台中烏日站面交,警方將他逮捕,不料,面交的毒品竟是毛重1.1公克的粗鹽,他坦承存心想騙毒蟲,因彼此都是陌生人,毒蟲買到假毒品也莫可奈何。
台中地檢署認為,呂男觸犯用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的加重詐欺罪,呂男又因毒品案於今年11月3日才出獄,應加重其刑,不過,他犯後態度良好,假毒品可以干擾毒品交易市場,破壞陌生買賣雙方的信任,增加毒品交易失敗的機率,對壓制毒品擴散以及改善治安「尚屬有益」,聲請法院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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