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96830
: 攝影師與大一女的「群交趴」在網路上瘋傳,台北地檢署今天(28日)表示,將正式分他
: 字案來偵辦這起案件。
: 綜合媒體報導,北檢檢察長刑泰釗與婦幼組檢察官討論後,認為該攝影師可能涉及不法,
: 決定將分他字案偵辦。未來將指揮婦幼隊進行蒐證,並約談涉案人士到案。
: 「群交趴」事件及相關影音在網路上瘋傳,攝影師也被起底曾自稱「我確實是色淫師」。
: 照片流出後,據說捲入其中的女大生已崩潰休學,律師也提醒網友,若涉及肉搜、散布猥
: 褻物品,可能觸法,千萬不要嘗試。
: =====
: 呃... 攝影師涉了什麼法= =?
攝影師犯的法是刑法第235條 散佈猥褻物
至於鄉民如果散佈雖然可能會觸法
但是必須要能舉證出來
比較確定的是 肉搜這件事
把照片跟本人個資連結起來
涉及公然侮辱
所以那位碩士生確定觸法了
公然侮辱說實在的罪責不算太重
但是那13個人可以提出侵犯人格權的民事損害賠償
以這次鄉民鬧大的程度
我看那個碩士生還是趕緊休學出去工作
你賠不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