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可以抱抱但不能亂動 男手探密境被吉了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1/04 00:01
男子未遵守約定,伸手摸女網友下體被告。圖非本案當事人。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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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的蕭男在網路上認識1名女網友後,帶她到MTV看電影,由於當天空調很冷,
蕭男討抱抱取暖,女網友點頭同意但約法三章手不能亂動,蕭男抱著抱著,
手就不安份的勇闖神秘三角禁地,女子事後提出強制猥褻告訴,
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女子不服提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後,
檢察官仍認為蕭男未違背女子意願,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女子指控,2015年10月初,她在PTT歐兔版結識蕭男,當天一早就相約出遊,
先是前往陽明山踏青,下午再到忠孝東路的「U2電影院」看電影,
電影看到一半蕭男就以空調太冷的理由,靠近她取暖,
不久又進一步以手搭在她的肩上,當時她基於禮貌沒有表示反對,
沒想到對方得寸進尺,用手環抱她的上半身,再用雙腳夾住她的下半身,
她在無法動彈的情況下,被對方用手指隔著褲子摸私密處,
直到她表示很痛,對方才罷手。
蕭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因空調很冷,他問對方可不可以坐靠近一點,對方沒回應,
他就將手搭在她的肩上,女子一開始沒拒絕,不久又說:
「我不習慣與網友這樣」,
他就立即將手放下。
他說,因為冷氣真的很冷,對方又答應讓他抱僅要求他手不要亂動,
2人身體靠很近時還有說有笑,他誤以為對方不排斥身體接觸,也不知道她的
「不要亂動」
是什麼意思,就將手慢慢的滑到她的下體附近,撫摸3、5分鐘後,對方表示會痛,
他回答:
「我沒有用力,怎麼會痛」,
對方表示真的會痛,他就立即停止。
檢察官從2人事後LINE的對話記錄,
「剛剛我很冷妳說可以抱著妳,以為妳對我也有好感,真的想跟妳在一起而已」,
另依照2人的說法,2人當天在一起一整天,氣氛融洽還有肢體上的接觸,
蕭男進一步試探性的求愛,女子表示疼痛後就停止行為,
與《刑法》強制猥褻的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
女子不服提起再議,檢察官調查後仍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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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歐兔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