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誆包養誘小模上床 淫男偷拍淫片逼「抓交替」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男子林大安5年前冒充科技新貴,謊稱願以每月30萬元包養小模,拐上床嘿咻後再
拿假支票敷衍或用偷拍的性愛影片,要求對方幫他找下一個女友,宛如「抓交替」,去年
被最高法院判刑14年7月定讞。不料此案審理期間,他又對8名女子重施故伎,今再被台北
地檢署依妨害秘密、偽造有價證券、恐嚇、詐欺等罪起訴。
檢警查出,林男(44歲)約在去年2月至6月間又重施故伎,「亂槍打鳥」寄電子郵件給網
路小模或展場show girl,自稱是電腦展廠商,開價每月30萬到50萬元,只需按月陪睡2、
3天,還宣稱他有女友,因此除了陪睡時間以外,雙方不會干涉彼此生活。
若有小模回信,他就要求對方改用通訊軟體「WeChat」聯絡,先約對方見面吃飯,並有意
無意開皮夾、背包露出現金炫富。見小模上鉤後,就轉移陣地到旅館嘿咻,卻在菸盒藏針
孔偷拍性愛過程,完事後就找藉口開溜,並騙對方到旅館附近超商等候,實際上卻放對方
鴿子,甚至還交給對方無法兌現的「芭樂票」。
若有被害小模追討包養費,林男就會傳偷拍的性愛影片要對方繼續陪睡,甚至要脅替他找
「下一個女朋友」,否則就要散布性愛影片,宛如要被害小模為他「抓交替」。
檢警表示,有被害小模不堪壓力因此尋短,幸輕生不成保住一命,另有被害小模忍受不了
壓力決定報警揪狼,但也有被害小模被檢警找到後,不願出面做筆錄提告。
去年7月林男再度落網,警方搜出支票、密錄器、電腦等贓證物,將他送辦。而在他落網
前幾天,最高法院才針對林男先前涉犯類似案件,判他有期徒刑14年7月定讞,並沒收詐
騙性服務的犯罪所得共106萬6000元。
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用同樣手法對另8女伸狼爪,今再依妨害秘密、偽造有價證券、恐嚇
、詐欺得利等罪將他起訴。(游仁汶、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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