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即時整理了歷年來藝人酒駕的資料,
可是本魯一直覺得哪裡怪怪的。
原來是漏了番仔火老大(累犯),
幫補充一下:
https://i.imgur.com/NxwPoSs.jpg
2004/05 吳宗憲
無照酒後駕車載3名辣妹被攔檢,他一度拒絕酒測,在車上嘻皮笑臉拖延約1小時才受檢,
酒測值達0.41,雖未達公共危險罪,但被罰3萬4500元。之後立法院會二讀審議《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吳宗憲條款」,即當場沒有駕照的違規駕駛人
,一旦日後重領駕照,或新領駕照後,警方仍可執行吊扣該駕駛人駕照6個月的處分
2004/08 林在培
在卡拉OK店唱歌飲酒後,獨自駕車返家時因不勝酒力,撞上停放路邊的休旅車,警方獲報
抵達現場時,他還在駕駛座上呼呼大睡,被喚醒後慌張大喊:「我不會像吳宗憲那樣!我
不會像吳宗憲那樣!」
2005/01 江宏恩
凌晨參加完華視尾牙後,遭執行酒測勤務的警方查獲2005/05 陳俊生
被臨檢查出酒駕,當場扣車並開立罰單,他說:「我喝了幾瓶啤酒,以為酒測值不會超過
,沒想到還是超過了,證明感覺不準。」
2006/10 巴戈
凌晨酒後駕車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高達0.86,他事後稱酒測過程清醒,能完成走直線、金
雞獨立等檢測,還說「我只是喝多了,沒做什麼壞事,也不是錯誤示範」
2007/06 林曉培
酒駕肇事撞死護士,賠家屬800萬元,6年後才在港發片,自認「不敢回台演出」
2008/02 洪其德
酒駕在屏東撞死洗碗嬤,以330萬元達成和解,現已淡出演藝圈2009/02 連靜雯
酒駕還超速,在警檢偵訊時主動表示「我是藝人」,檢察官上網確認,並查出她有酒駕前
科,這次再犯將她起訴,法院審理後判罰6萬元
2009/10 洪曉蕾
與朋友飲酒作樂後,堅持自己開車回家,結果與人發生擦撞,酒測值高達1.04
2010/04 歐漢聲
與同事在餐廳喝白葡萄酒聊天,隔天清晨明知自己未酒醒,卻仍開著BMW返家,撞到女機
車騎士,警方到場後,測出他酒測值0.41,他事後與傷者和解
2010/10 包小松
在北市某餐廳飲酒後,開車返回住處,在內湖麥帥一橋下方被警方查獲酒駕
2010/11 劉爾金
吃羊肉爐配啤酒,之後開車被警攔檢酒測值高達1.11
2011/03 趙永馨
駕駛賓士車逆向行駛發生對撞事故,酒測值高達0.97,她承認開車前喝了幾罐啤酒
2011/05 郭桂彬
因酒駕被法辦,檢方查出他已有2次酒駕紀錄仍不知悔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2011/09 裴琳
在台北市酒吧喝酒直到隔天凌晨駕車前往桃園市,結果在新莊區中正路撞上公車,酒測值
高達1.16
2013/01 張本渝
追撞前車,被警方測出酒測值達0.3,她供稱是因吃藥膳才有酒精反應
2014/02 彈頭
駕車撞交通號誌,車頭嚴重毀損,他竟下車走人,酒測0.15,以2萬元交保
2014/08 黃志瑋
在自家門口附近撞車翻車,到案後才知酒駕,隔天照常拍戲2015/08 黃仲崑
黃仲崑凌晨酒駕,並逆向行駛遭警方逮捕,酒測值高達0.88
2015/08 黃仲崑
黃仲崑凌晨酒駕,並逆向行駛遭警方逮捕,酒測值高達0.88
若再加上政治人物的話,
恐怕可以寫上一篇論文了。
結論是:過幾天風頭一過就沒事了。
啊不然藝人怎不敢在大陸酒駕,
因為是這裡台灣嘛,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