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e13 (IT向前衝)》之銘言:
: 不然你就推動性犯罪除罪化好了
: 什麼叫摸一下奶
: 那所以大家都可以去摸一下奶
: 所以你覺得女生應該要隨時隨地被任何一個陌生人摸一下奶?
: 更不要說還東拉西扯地比喻
: 性犯罪扯上政治就可以除罪化的話
: 那大家都可以去隨便找個政治標題綁個頭帶上街摸奶?
我完全同意您的說法。
台灣就是太鄉愿了,
應該修法成,以後只要犯了罪,無論輕重立即禁止參與公眾事務終身。
犯了罪的人根本不該擁有公民權,
一堆通姦貪汙的都還能在檯面上為民喉舌根本令人黑人問號,
何況摸奶,豈止是噁心,根本是噁心,還有臉出來參與公眾事務?
最好順便修法把酒駕即使無肇事也入刑法,
然後只要酒駕過的人通通不准投票及參與公眾事務,
而且這些罪人連談論公眾事務都禁止,只要一經發現就裁罰,
這樣相信台灣的未來一定會更好的。
您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