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很多人都搞錯了「歧視」的定義
歧視是一種「上對下」的行為
也就是地位高的人對地位低的人才能做的事
例如: 白人歧視黃種人、有錢人歧視窮人、台灣人歧視移工、異性戀歧視同性戀
反過來的東西並不能稱為「歧視」,最多只能說是「敵視」
例如: 華人討厭洋腸、窮人瞧不起富二代、東南亞國家的排華、同性戀說死異性戀
因此在討論是否「歧視」時,要搞清楚的是兩者的地位高低:
中國人討厭日本人,那麼中國人和日本人在世界上的地位誰高誰低呢?
同性戀辱罵跨性別,那麼同性戀和跨性別族群的地位呢?
美國華人黑人互相嘲笑,那麼美國華人和美國黑人誰的階級較高呢?
男人和女人互相敵視,那麼男人和女人誰的地位較高呢?
馬來西亞華人跟伊斯蘭教徒誰的地位高呢?
恐怕還很難說
所以各位黃種華人不要再自以為歧視啦,你連歧視的資格都沒有~
不過白人做什麼都是歧視倒是真的@[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