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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有片】賊拒捕狂飆遭擊斃 警「問心無愧」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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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張景義受訪)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警員張景義2013年8月在西門町追捕飛車逃亡的竊賊黎育維,見黎男駛
入人潮眾多的人行道,因而掏槍射擊2發子彈,其中一發射進擋風玻璃打中黎男腹部致死
,結果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事後張男雖賠償死者家屬80萬元,但仍堅稱為阻止危害
發生而開槍,無過失。台北地院今判張景義無罪。可上訴。
張景義當庭得知判決展露笑容,他受訪說:「聽到審判長說無罪時,心裡的石頭總算輕輕
放下,很高興,判決算是給我們執法者一個公義。」對於賠償部分,張說:「當時支付80
萬元不是拿錢換無罪,是道義上的慰問,也表明盡能力幫助死者的3個小孩,我還是主張
無罪。」對記者問5年來如何度過,張強調,案發至今5年來,他只有4個字:「無愧於心
。」
張景義進一步指出,這個判決對於警察使用槍械的時機算是一個定心丸,讓同仁能適度的
使用警械,避免自身與路人受傷波及無辜,相信今後許多同仁也會視情況,「該用警械時
就使用警械」。死者家屬未出庭聽判,無法得知回應。
全案發生在2013年8月13日,家住新北中和的黎育維(30歲)遭檢舉涉嫌偷汽油,黎見警
員上門盤查,竟開車落跑,一路從中和循著水源快速道路進入北市西門町,當時任職萬華
分局漢中派出所的警員張景義,正在西門町查緝違規攤商,他單信在人潮眾多的西門町發
生意外,於是徒步追車。
豈料,黎男將車子開到人行道上,張景義趕到時,站在黎車的右前方約1、2公尺處,喝令
黎男停車、下車,但黎男倒車離開時,張朝車子開了2槍,其中一槍穿過車子左前方的擋
風玻璃,先擊中黎男的右手肘再進入右下腹部,黎男送醫後因出血性休克死亡,家屬因而
控告張男業務過失致死。
檢方調查後,一度認定張景義開槍屬正當防衛,將他不起訴,後經高檢署再議發回續查,
才改認為張男距離黎車1至2公尺,黎正在倒車準備離去,並無衝撞警員意圖,張男卻開槍
擊中黎男致命部位,用槍時機不符《警械使用條例》有疏失,因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
起訴。
法院開庭時,張景義始終堅稱開槍是依法行事,還強調當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開槍射破輪胎
,「不然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棍子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
?」
張景義描述事發過程指出,黎男先是高速撞上廣場邊緣石墩,他跑到黎車前方掏出警槍指
著引擎蓋喝令「下車」,但黎車加速往前衝,當下瞄準輪胎開了一槍,黎車還是持續行進
,才又往左測閃身再開一槍,黎男受驚倒車,撞進後方騎樓,他上前把人拖下車壓制時,
已發現黎男中彈流血。
案發至今張景義已基於道義責任,賠償黎男家屬80萬元,但他堅決否認業務過失致死罪,
不願意認罪協商爭取緩刑,今獲台北地院判無罪。(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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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08
更新時間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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