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違停公車停靠區將提高罰責 最快今年上半年實施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為遏止汽、機車違停於公車停靠區,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附表」,未來在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
內停車,機車即便是首次違規,最低就是罰900元、小型車罰1200元,較現行機車首次違
規罰600元、小型車罰900元,各提高300元額度。交通部表示,該案預告完後還要會銜內
政部,作業上還需要一些時間,但最慢今年上半年一定會完成。
鑑於汽、機車在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停車,嚴重影響公共汽車停靠、乘客上下車安全
,並造成其他用路人因閃避而致生危險,屢有其他汽、機車因閃避而肇事情形。
交通部表示,要推動公共運輸,除提供便利的搭乘條件外,安全的候車環境也是非常重要
;根據調查國外情況,澳門、美國加州等,都有針對違停於公車停靠區車輛,提高違規罰
鍰額度。
因此,為提供更友善、安全的候車環境,交通部先提高最低罰鍰提高,未來也會朝修正道
路交通處罰條例方向,將最高罰鍰額度提高至2400元,與併排停車罰鍰額度相同。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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