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美麗華工會罷工中】懶人包

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2018-01-22 01:14:39
可以,年資一年給0.5個月薪資,
資遣費總額為0.5N+一個月預告工資。
這符合大量解雇的條件,
需要通報地方勞動局,並且說明原由與措施。
例如美麗華這次是以虧損為由,
就必須提供經會計師簽核的財報,
說明經營虧損,而且在解雇之前已經窮盡一切辦法節省成本,開源節流。
如果是單位縮編,也必須先安排轉任到其他工作的計畫,
要執行完後,才能進行解雇程序。
不過以美麗華這次的解雇來看,應該是沒有通報勞動局,
原因很簡單,就是沒有虧損,
加上18位人員都是工會幹部或成員,
絕對百分百的是要幹掉工會成員,殺雞儆猴。
所以這次美麗華資方下場不會太好看,
時值勞基法修正後,全國都在看,政府也絕對會來割美麗華。
美麗華這件事情擺明就是給政府難看。
之後我不敢講了,不過美麗華資方在這個時候把這件事情鬧大,
其實該是說人資單位或老闆腦袋很87...
多忍一忍,幾個月後,多損失一點錢,但是不會花那麼多成本處理。
※ 引述《nook777 (一加一)》之銘言:
: 43
: 疑惑所以借標題問一下
: 假設"資方依法解僱",也就是說不管什麼原因,公司要節省人事成本也好,覺得該員工沒
: 有競爭力也罷。總之大老闆現在不想僱用你了,然後資遣費也照合法規定的金額發放,這
: 樣勞方能夠拒絕嗎?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1-22 01:15:00
Ok
作者: s902115 (CHR)   2018-01-22 01:57:00
這次解雇人數為18人 員工總人數不到200人 這不算大量解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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