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v62192002 ()》之銘言:
: 台灣價值是什麼? 段宜康嗆柯文哲:兩岸不是一家
: 3.完整新聞內文:
: 段宜康說,「我們的台灣價值很單純」:兩岸不是一家,可以親,但不能搶
: 親;威權統治的建設效率,不能當成戕害人民的遮瑕膏。
我覺得段的這段話說得非常切實而且中肯,讓我們來看看民進黨怎麼推動建設的
貼一下阿扁當市長拆遷14 15號公園的事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0386368.A.4F3.html
民國38年前後
日據時代為日人公墓,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隨國軍來台之榮民及眷屬因無處安身,便暫居
此公墓地,搭蓋違建,等待有朝一日反攻大陸。
民國45年
台北市進行第一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康樂里(古稱三板橋)之地依照日據時代的
都市計畫用地編訂為公園預定地。當時上面已經住了兩千多名住民。
民國64年
台北市政府著手規劃十四、十五號公園,並與當地住戶協調,但無結果。
民國67年
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關切公園闢建計畫,積極與住戶溝通協調。
民國75年7月
台北市政府完成土地徵收,並編列預算。住戶向許水德市長陳情,許同意住民的就地安置
計畫,計畫將十五號公園預定地變更為住商用地。
民國83年11月
陳水扁於競選前四次造訪康樂里,並親口承諾居民「先建後拆」。
民國83年1月
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次向議會的市政施政報告中,明白表示對於十四、五號公園闢建問
題,一定堅持「先建後拆」原則。
民國84年9月
市府重新檢討拆遷計畫,原則決定採「先建後拆」方式,爭取違建戶配合。原先答應居民
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國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後拆」的原則,以新的安置計畫與發給救濟金方式處理。
民國85年9月
市府決定,86年初元宵過後將強力執行地上物拆遷作業。台北市秘書長廖正井說:抗爭居
民一律不發補償費。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市長食言,所謂的「先建後拆」採彈性認定,只要建照發了就算。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表示即使議會不通過預算,市府預定時間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議會要錢。市府隨
後決定三月四日拆除。議會通過預算,並有兩項附帶決議:先建後拆與重新公告。
民國86年1月22日
二公園拆遷戶三百多位至市議會陳情,並抗議陳水扁市長「先建後拆」的政策急轉彎,遭
市長拒見。
民國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遷通知,於正式拆遷日期前24天。
民國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斷水斷電通知
民國86年2月15日
陳水扁重申拆除公園違建的立場陳水扁因凌晨羅斯福路的一場大火,重申中山十四、十五
號公園拆遷政策絕不打折;並責成副市長白秀雄召集跨局處安置專案小組,妥善安置當
地弱勢族群。而二十日開始發放的拆遷補償金,也無領取的最後期限。
民國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戶通知,如果未辦妥者,就不能領取拆遷補償費
民國86年2月27日
陳水扁於中午餐會中公開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決心絕
不改變。市府開始拆除電表。城鄉所學生會會同運動核心份子至都發局舉白布條抗議
民國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展開拆除工作清晨四時,拆除大隊於林森公園停車場集結,並
由副市長陳師孟坐鎮中山分局,擔任拆除工作總指揮。上午九時四十五分,拆遷作業正
式進行,到了下午四時,沿林森北路、南京東路的營業戶已被怪手夷為平地,第一階段
拆除工作完成。工務局長許瑞峰表示,整個拆除工作將從二十一個工作天縮短到一週內
完成。清晨張景森與學生碰面,學生質疑張:如何對這段的都市計畫史交代?張表示:
要聽我上課就回到學校。陳師孟與羅文嘉雙雙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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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就是獨裁專制,民進黨就是堅持改革,這就是台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