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判決足以證明台灣司法已死...
一個法律判決 寧可相信可能包庇父親的哥哥證明
也不相信身心受創的妹妹的說詞
這是什麼奇怪的判決理由 法律人能解釋嗎?
更何況父親的測謊沒有過 有十足的說謊可能性
不加強證據的蒐集 卻草草做出無罪判決
這是一個法官該有的法務精神嗎?
看到這個判決真的氣到不行zzzzzzzz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銘言:
: 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完整新聞標題: 父遭女兒告性侵180次 兒一句話救了他
: 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指控父親自2011年起至前年8月止,長期趁夜性侵、猥褻她近180次,
: 但新北地院審理時,和少女同睡一房間的哥哥卻證稱從沒見過、也未察覺父親性侵妹妹,
: 且少女到醫院檢驗也沒發現陳舊性裂傷,法官據此認定少女的父親罪證不足判無罪。仍可
: 上訴。
: 判決指出,新北市一名少女指稱,40多歲的父親自她2011年就讀國小一年級起,就常闖入
: 她和哥哥的房間,趁他睡覺時猥褻她的胸部,並從2014年開始性侵她,直到2016年8月14
: 日,父親趁母親帶哥哥逛夜市,在家性侵她,事後她告訴同學,老師輾轉得知才通報警方
: 新北地院開庭時父親仍否認一切,法院也考量若父親強制性交女兒高達96次,並且如女兒
: 加上,女兒指證時間、事實較明確的2016年8月14日,警訊時女兒僅提及早上被父親猥褻
: ,檢察官訊問時才多說晚上有性侵,法院開庭又說性侵是早上,晚上發生什麼就忘了,已
: 其次,女兒所稱遭父猥褻、性交近5年,一家雖輾轉住過新北三重、蘆洲、新竹湖口等地
: ,但女兒不是跟哥哥同睡一張雙人床,就是上下鋪,而哥哥前來作證,卻說從未撞見過父
: 又母親作證稱女兒從未提過此事,直到爆發前女兒跟父親互動也良好,法院考量父親雖未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nkXrRZ
: 備註:所以測謊為什麼沒有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