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msn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 少女淚控淪「洩慾工具」5年 兒子一句話救了爸爸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指控,5年來遭爸爸猥褻、性侵多達180次,不僅會在她睡覺時摸胸部
,還會趁著媽媽帶哥哥外出時大伸狼爪,性侵得逞。法官審理此案時,和少女同住一房的
哥哥卻證稱從未撞見、也沒察覺到,加上少女身上並未驗出陳舊性裂傷,因此認定父親罪
證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少女指出,自2011年起,也就是她就讀國小一年級時,父親就常常在半夜潛入房內,趁她
睡覺時摸胸猥褻,之後更變本加厲,進而性侵得逞。一直到2016年8月14日,父親趁母親
帶哥哥逛夜市時,再度在家中性侵少女,忍辱多年的她終於承受不住,轉向同學、老師求
助,才讓長達5年的不倫性侵案曝光,並依對未成年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少女向法官稱遭父親強制性交96次,過程中「很痛」,甚至「有把他(父親)踢開」,但
就醫後卻未驗出任何陳舊性裂傷;另外,少女被問到明確指證遭性侵的2016年8月14日,
警訊時表示在早上發生,檢方偵訊時卻改口稱晚上,在法庭上又說是在早上,供述前後不
一。
而哥哥和母親皆出庭作證,哥哥表示,一直以來和少女同睡一房,從未見過父親進房性侵
;母親則稱女兒從未提過此事,直到爆發前女兒跟父親互動也良好。雖少女父親未通過測
謊,但法官考量以上證詞及測謊結果僅能做為補強證據,認為全案事證不足判無罪,仍可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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