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篇文章的立論建立在
"參選人必須填具現任的所有職位(含兼職)"這點上
一段一段來解析這個立論有多荒謬
首先"參選人"這幾個字
台大校長並不是參選制
而是推薦舉薦制度
由以下四種方式進行推薦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內外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含退休)二
十人以上之連署,得推薦一人。
(二)各學術專業學(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一人。
(三)本校校友總會、各地區校友會、學生會、研究生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
決,得推薦一人。
本會委員亦得主動推薦;推薦辦法由遴委會自行決定。
哪來的參選???
再來就是...
推薦者應向本會提供被推薦人之個人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著作目錄、
榮譽事蹟與成就,並說明推薦理由。
推薦所需書表格式,由本會另訂之。
根據遴選委員會所有委員的說法...
委員會沒有規定必須要填具所有現任職位
而所謂的利益迴避條款
根據作業細則的第九點
九、被推薦人或校長候選人、本會委員與工作人員應遵守以下規範:
(一)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點規定,本會委員同意
為校長候選人者,當然喪失委員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
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1.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2.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3.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本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
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
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前二項所遺委員職缺,按身分別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
要點第三點規定遞補之。
(二)被推薦人或校長候選人不得主動與本會委員在遴選期間有與遴選事務相關之私人接
觸。
(三)被推薦人或校長候選人不得對其他被推薦人或候選人人身攻擊或違
法之不當行為。本會委員不得為被推薦人或校長候選人個人辦理任何
有關遴選之活動。
(四)校長遴選過程,在遴選結果公布前,本會委員及有關人員應嚴守秘
密。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本會依法決議者,不在此限。
(五)被推薦人或校長候選人如經檢舉,其檢舉人為具名者,經召集人指定
委員調查後提本會報告,並為妥適之處理;凡匿名或非以真實姓名檢
舉者不予處理。檢舉案由本會委員提出者,該名委員應行迴避出任由
本會委員組成之調查小組成員。
只有這些情況會被排除校長遴選人資格
被要求迴避
與其在那邊打基本資料填寫不足
不然早早就派徵信社去跟監
只要管中閔跟任何遴選委員 私人接觸
就直接提出申請要求迴避
選完了才氣餔餔....
理組的輸不起???
到底從哪看到說必須填寫現任所有職位的??
作夢夢到的嗎??
※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參選校長需要自己填寫現任所有的職位,包含兼任的職位,然後在參選資料上簽名負責。
: 管中閔應該出面說明他到底參選資料有沒有填寫他參選時還擔任台哥大獨董
: 如果沒有,難到「忘記」了這千萬年薪的職位嗎?
: 想當台大校長,最起碼的責任就是出來說到底當時有沒有在參選資料誠實填上台哥大獨董
: 如果管中閔參選時,有誠實填寫出他正在擔任台哥大獨董
: 就請他出示證據,就不會再有爭議了
: 當個老師的,最起碼填個學經歷,應該照實填寫吧。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peoplenews/posts/2014634521910413
: FB內容:
: 【專文】#台哥大獨董
: 報紙、電視媒體的資訊,常常是不完整的,有時是被故意扭曲的。校長參選人須提供所有
: 資訊,尤其是現任的所有職位(含兼任),且要確定所有資訊齊全無誤,簽名負責。除了
: 參選人,沒有人有那些完整資料。「忘記」可能是一個真的理由,但不是一個好理由,尤
: 其是千萬年薪的台哥大獨董職位!建議管教授或遴選委員會出面說清楚,減少社會爭議。
: 這也是要當校長的責任。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8e7fcc1-fc13-45d1-9b21-635ff8d6b2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