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曲棍球案敗訴 段宜康 :因為我是民進黨
3.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11月協同時任彰化縣長參選人魏明谷開記者會,指控當時的國民
黨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甚至揚言若指控不是事實,他要公開吞曲棍球,林
滄敏認為名譽遭貶,向段、魏求償100萬元並登報導歉。一審時判兩人須賠償30萬元,今
天上午高等法院判兩人須再賠償林70萬元。
段宜康今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我今天早上來已經知道會輸」。他指出,雖然中華民國曲
棍球協會有承認侵吞教育部的公款,包括給選手的營養費、教練的費用跟偽造的簽名,但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還是對他們所承認的侵佔、偽造文書緩起訴,只要求歸還公款。官司判
決此刻,林滄敏還是繼續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這個結果就注定了官司是敗訴。
段宜康認為,這個判決牽涉到法院對某人言論的反彈,因為他是民進黨立委、是綠的,變
成民事官司的結果就加重了,這是他的判斷,否則這樣的一個判決其實是不合理的。段宜
康表示,自己不會跟監察院投訴,會照著上訴救濟去跟最高法院上訴,上訴的結果是什麼
他就接受。
段宜康表示,這個案子沒有經過刑事審判,連看到司法公正的機會都沒有,「這就註定我
在民事的判決一定會輸」,檢察官判完了沒有上法院就代表他們沒有罪嗎?這在司法上是
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但是彰化地檢署做了這個荒唐的緩起訴的處分,就注定他在民事上
會輸,輸了他就認了,「再上訴如果還是要去賠,我就去賠」,但是彰化緩起訴對司法和
正義來說,是非常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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