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y90910 (秋風夜雨)》之銘言:
: 如題
: 昨天和個朋友聊天
: 聊到說最近很熱門的勞工議題
: 小弟就隨意說到
: 那些老闆賺這麼多錢也不給員工加薪很不道德欸
: 結果我朋友突然一個認真地說
: 「啊有賺錢就要給員工加薪,那公司賠錢員工是不是要拿錢出來賠?」
: 小弟聽到後震懾不已
: 這句好像滿有道理的
: 以前都沒這樣想過
: 然後朋友就開始說他當老闆的心得(他第二代接班)
: 一時之間我不知道怎麼反駁
: 那麼
: 各位有辦法反駁這句話嗎?
: 有沒有八卦??
回原 PO
公司法人 跟 個人 法律上是不同概念,
賺錢的時候公司、老闆賺飽、
虧錢的時候公司倒閉查封資產、
老闆不用拿自己錢還負債。
所以很多人用各種名義掏空公司資產啊。
商人都很理性的,如果制度真的不對開公司有利,
那就不會出來開公司了。
我是指對那些沒有責任心的老闆有利。
法律鼓勵人失敗再創業所以有這種制度。
如果觀念有誤請指正我。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