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國民法官實際參與模擬法庭 扭轉恐龍印象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院昨順利完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模擬法庭,經過兩日密集審理,昨晚9點才
宣判,今邀請國民法官心得分享,素人親身體會法官審理案件辛勞與壓力,也更了解訴訟
過程,往後不再有判決不公的想法。7號國民法官張先生指出,過往覺得法院是衙門,只
差兩邊沒人喊「威武」,且社會矚目案件,讓恐龍法官言論到處散播,人民實際參與後,
心境轉折相當大。
今上午國民法官、名人觀察團、檢審辯、評論員(北大教授林超駿、高院法官吳秋宏、檢
察司調辦事李濠松、律師李宜光)分享參與心得;「名人觀察團」成員有台客劇場(
TKstory)YouTuber林冠廷,他拍攝的影片偏向愛護土地、環境保護、關懷弱勢、親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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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作者、前空姐李牧宜;走上凱道爭取政府正視轉型正義,歸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原住
民歌手Panai Kusui(巴奈·庫穗)。
還有「做工的人」作者林立青,他在書中曾提到工地裡許多工人,為了經濟因素,賣帳戶
獲得幾千塊,結果被詐騙集團利用,遭檢警查獲後因此被判刑。他昨在臉書上寫出觀察,
「人生至今沒有遇過這種審一整天,雙方都極盡所能提出主張的經驗,審檢辯各有立場,
每個人都經驗老道並且竭盡所能。而我人生大多數的經驗都是嗯嗯嗯是是是,也從沒有看
過三個義務辯護律師的尊榮級對待,我對此感到質疑的是就算上路,這又會維持多久呢?
」
國民法官張先生參與模擬後,持正面肯定態度,會當「種子部隊」向親友、社團分享經驗
,他建議政府繼續提升國民的法學素養,應想辦法將法律課程納入學分。
有國民法官坦言,審理時間過短,光憑著法庭上提出的證據資料,導致有些疑點尚未釐清
,也無法完全解惑;此外,也建議必須有詳細的行前教育訓練,以了解訴訟流程,才不至
於搞不懂發問時段。
另有國民法官表示,花很長時間討論有罪或無罪,但只有短時間討論刑度,但量刑的根據
很少,概念很抽象,會不曉得如何決定。他坦言,應從法治教育做起,他雖擁有碩士學歷
,也完全不懂法律這塊領域,相信很多社會大眾也是如此。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指出,新制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希望法官不要有預斷,也不要過
早接觸證據資料,但為了要模擬方便,會請法官選擇過去較熟悉案件,以利操演,「造成
審判長心證受到汙染」,這個想法要怎麼推翻?但審判長是引導程序進行的人,可否將此
部分做得更好,或許由檢辯方來選案件,避免法官心證受影響。
張安箴表示,昨天出現調查分階段的情況,與現行刑訴與草案設計不同,刑訴是所有證據
調查完畢,才進行罪責跟量刑,不過因為是草案,大家理解程度不一樣,審判長想試試看
分兩階段,先調查一部分後評議罪責,再調查一部分後評議量刑,以此模型進行演練,與
現制不同。
她詢問國民法官,只看到部分卷證,這樣足夠嗎?傷害案件判了兩年六月非常重,為何前
面不選擇用殺人未遂罪,後面量刑又下很重,是不是後面的證據影響心證?
她也強調,「國民法官一定要詳細閱覽卷證」,大家批評現在的法官是恐龍,但這些職業
法官詳閱所有卷證,聽了所有證人證詞才下判決,如果國民法官都不看卷證,只聽證人說
詞,會記得什麼?下怎樣的判決?難道這樣不是恐龍嗎?因此,要給國民法官充分時間閱
覽卷證,並要求一定要看完,才有可能做出周延判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udn.com/news/story/7321/2960864
5.備註:
我倒不認為國民法官一定要詳細閱覽卷證,
國民法官不看卷證只聽證人說詞時怕不記得可以用紙筆記下證人說詞的重點啊,
要是國民法官連證人說詞的重點都抓不到那也沒辦法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