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60128 (韓先生)
2018-02-01 09:34:02※ 引述《guopancnPMGO (臦臦臦臦臦臦臦臦臦臦臦)》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201000542-260106
: 黑心但不傷身…泡工業用冰醋酸 假烏參逆轉無罪
: 2018年02月01日 04:10 中國時報 林偉信、陳志祥/綜合報導
: 高院認為,工業用冰醋酸必未有毒,其與食品級冰醋酸的差別,只是業者有無向主管機關
: 認證而己,本案查扣的工業用冰醋酸經鑑定並非有毒,無證據證明工業用冰醋酸對人體有
: 危害健康,難認淦成公司及朱男違法。高院指出,以朱稀釋冰醋酸去除海參石灰質作法,
: 該冰醋酸屬於「加工助劑」而非檢方指稱的「食品添加物」,因朱男行為時加工助劑衛生
: 標準尚未訂定,亦無罰責,基於罪刑法定、法律不溯及原則,將他判處無罪、免罰。
: 食藥署表示,冰醋酸可同時用做加工助劑與食品添加劑,浸泡後沖洗的方式亦須符合GHP
: (良好衛生規範),若法官認為是加工助劑,食藥署會從掌握的事實證據去認定處罰內容
: 。
→ look: 搞不懂一堆人噓的邏輯 02/01 09:19
陳夢吉也說過了,今天我打了你一頓,幾十年後你死了,大人能判我殺人嗎?
大人(法官):不能...
同理
今天你吃了工業用醋酸泡過的海參,過幾天你死了
也跟工業用醋酸沒關係,除非你能證明是工業用醋酸把你毒死的
以上法院認證的喔,這樣看懂了沒?
作者:
look 2017-02-01 09:19:00搞不懂一堆人噓的邏輯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8-02-01 09:37:00既然無害那民進黨政府為何不乾脆開放工業用醋酸?...節省社會成本?...只要無害的都開放省得刁民囉唆...記得選前社會風向是先進國家規定不能給人吃的東西...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8-02-01 09:39:00說個笑話 台灣法官
作者:
TllDA (踢打)
2018-02-01 09:40:00對身體無害 為什麼不直接改為食品級醋酸?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8-02-01 09:40:00不管有沒有害都不能給人吃...就算文組應該也懂這道理...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8-02-01 09:40:00樓上 很可惜 台灣文組不懂
文組法官 那用以後食品廠用比較貴的食品級原料幹嘛全部換成工業級
沒有不開放 東西是一樣的 食用跟工業差別只是有沒有向主管機關認證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8-02-01 09:42:008樓 台灣最高文組不懂 謝謝
高雄曾有攤販把冰醋酸當成米酒給客人喝,客人二星期後死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8-02-01 09:43:00法律人快出來罵法盲阿 QQ
倒是香煙這種東西早就被認證會致癌 政府還不是開放繼續讓民眾抽 人民邏輯真的很難懂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8-02-01 09:48:00有認證和沒認證都一樣那認證的人是笨蛋嗎?認證制度擾民?取消認證直接吃就好了啊...
作者: asdf70044 (A7) 2018-02-01 09:50:00
法匠:嘴三小 我書讀得多 阿94吃不死人阿 怪我囉? 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