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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蔣公銅像頭 獨派人士說要帶回家當「尿桶」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61784
台北市陽明山公園花鐘廣場旁的蔣公銅像去年遭人潑漆、砍斷頭部,台灣建國工程隊、自
由台灣黨員郭志剛坦承犯案,表示要向八田與一獻祭,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士林地
方法院今開庭,郭表示,他砍銅像純粹是個人洩憤,要將銅像頭部帶回家當「尿桶」,直
到台灣獨立建國為止。
67歲郭志剛去年4月和同夥凌晨持鋸子、菜刀等物,砍斷蔣公銅像頭部,另潑紅漆破壞,
寫上「二二八元凶」、「殺人魔」,還捧著銅像頭像拍照PO網。事後,獨派團體台灣建國
工程隊承認犯案,因當時台南八田與一像遭砍頭,「用這顆蔣介石的首級向台灣水利之父
,台灣人永遠的朋友:八田君獻祭,以慰其在天之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法院今開審理庭,郭主張銅像並非台北市政府財產,因沒有財產登記,也沒有列冊,「是
財產就須登記,若可以不登記,難怪現今台灣政府這麼亂」。檢方表示,銅像因沒有使用
年限的問題,跟鐵欄杆、水溝蓋、花草樹木一樣,無須登記列冊。此語卻引來郭不滿,調
侃地說「把蔣介石比喻成花草樹木,這對民族救星是種侮辱」,他認為地球上沒有任何東
西是沒有使用年限的。
郭原先說,他將銅像頭部放在車內,是為帶回家作為行為藝術紀念,又改口說,純粹個人
洩憤、洩恨之用,要將銅像頭部帶回家當「尿桶」,直到台灣獨立建國為止,或成立蔣介
石罪行紀念館,才要捐出來展覽。
檢方另指,請法院審酌,依郭所言,將頭部帶回家做紀念、尿桶,銅像頭部若被賣出也能
獲利幾百元,郭行為時又攜帶凶器,是否構成加重竊盜罪嫌。郭則反駁,他沒有要將銅像
頭部據為己有的意思,蔣介石是台灣人民的痛,根本不值得幾百元。
另郭聲請傳喚2位教授作證,希望證明蔣介石是二戰戰犯,不能作成塑像。法官諭知4月12
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