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sumika (ilovesumika)》之銘言:
: ※ 引述《vava5566 (發發5566)》之銘言:
: : 中午時候看到女同事邊吃飯邊看影片,那個韓劇是盜版的,請問我可以
: : 馬上將我同事逮捕嗎?
: : 或者可以趁機勒索敲詐摸個奶才放人?
: 以後路上車禍,對方一下車「乾營養雞排」,出口成章
: 馬上把他揍一頓,壓制在地,警察來了就說「他是公然侮辱現行犯,現行犯
: 無論任何人都可以馬上逮捕」
: 請問這樣可以嗎?
: 如果不行的話,請問為什麼可以逮捕檢察官?
潘欣榮50歲阿伯就一直跳針說刑事訴訟法第92條但書就說輕罪現行犯也可以逮捕
所以以後鄉民看見他在手機下載盜版A片來看 或是電腦用盜版office
mp3一堆盜版音樂 其行為已經觸犯著作權法
鄉民人人"得"逮捕潘欣榮 又因為潘欣榮拒捕
再根據警察機關拘捕留置人犯使用警銬應行注意要點 第三點 拒捕時"得"上手銬
第五點 "得"上腳銬
第3點 拘捕對象拒捕或脫逃,得併使用警銬。
第5點人犯留置期間,基於事實需要,以使用手銬為原則,非有必要不得使用腳銬。
現在半夜 我一直叫潘欣榮去附近汽車旅館抓外遇的小王小三
因為他們是通姦罪跟相姦罪現行犯 人人"得"逮捕 拒捕時"得"上手銬 留置時"得"上腳鐐
只是外遇打個砲就要被逮捕跟上手銬腳鐐
真的是用大砲打小鳥 只有潘欣榮才會支持這種見解
反正他認為彥志法官都沒有錯,女檢阿惠錯很大,就是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