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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人覬覦國中女兒「胸部大」 母竟問「要不要3P」
陳姓男子覬覦同居人15歲女兒美色,多次求歡遭拒,陳對同居人稱「妹妹年紀輕輕,漂亮
又可愛,胸部又大,我想碰你女兒」,同居人不但不阻止,還幫腔勸女兒「你不學,以後
也會遇到」,甚至問女兒「要不要3P、可以拿到1萬元」;少女一再拒絕,陳仍趁著酒意
強吻舔胸,新北地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
判決指出,新北市蘆洲區51歲陳姓男子前年11月和在自己工廠上班的離婚女子交往,女子
與15歲女兒一起搬去跟陳同居;陳覬覦少女年輕貌美,竟仗著老闆身分,多次跟女友說「
想跟妳女兒發生關係」,更稱「妹妹年紀輕輕,漂亮又可愛,胸部又大,我想碰你女兒」
。
去年4月9日下午5時許,陳再次對同居人提出要求,表示可以給少女1萬元零用錢,同居人
幫忙打給女兒說「快回家領錢」;少女原本在上班,在母親催促下,無奈請假返家,結果
少女母親竟拿著1萬元現金說「要不要玩3P、可以拿到1萬元」,少女當場拒絕。
當晚陳姓男子帶著同居人外出喝酒,隔天凌晨兩人返家後,陳見同居人到女兒房間睡,尾
隨進入,一起躺在床上;陳見同居人睡著,少女雖然醒來在看手機,他仍開始撫摸少女胸
部,強吻少女嘴巴,還將手伸進內衣、拉下胸罩舔胸,並脫下少女褲子、內褲。少女極力
掙扎、尖叫,陳還摀住少女嘴巴。
等少女母親醒來,少女趕緊躲到母親後方,母親將她拉到隔壁房間,叫少女鎖門,少女驚
慌用LINE傳訊給姊姊與乾哥哥詢問該怎麼辦,乾哥哥表示「要打110報警」,少女因此用
手機報案,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陳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喝醉了,以為自己摸的是同居人,後來就睡著了,發
生什麼事都不知道;少女母親則證實陳想要和她及少女發生3P性行為,當晚聽到女兒尖叫
,醒來見女兒衣服、褲子都被脫了,陳還在親吻女兒,她問陳「你是不是故意的」,陳還
答「對」、「為何不敢」等語。
法官認定,陳辯稱當時酒醉、沒有意識難以採信,且少女胸部採驗出陳的唾液反應,認定
陳為逞一己私慾,不顧倫常,明知被害人是同居人未滿18歲的女兒,竟仍對少女強制猥褻
,致少女身心受創,嚴重違背善良風俗,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行為殊值非難,又矢口否
認犯行。
法官指出,陳5年內再犯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加重其刑;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