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 3.完整新聞連結: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213/129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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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 107/02/13 (李姿慧/臺北報導)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其中又有不少難以查證違規,未來將不
可
: 再匿名檢舉,交通部將修法解決浮濫檢舉情況,為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規劃明訂檢舉
人
: 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供警方或監理單位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不到案
或
: 不具名,將不予受理;另外深夜紅線停車等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但因檢舉案無法實
施
: 勸導,修法也放寬可不予勸導就免罰,微罪檢舉案將可直接免罰,最快四月底前上路。
: 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照錄影檢舉案越來越多,更產出不少「檢舉達人」惡意檢
舉
: ,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護理師因要上小夜班,為了自身
安
: 全,將機車臨停在醫院旁邊巷弄紅線上,被檢舉達人盯上,三月內收到十四張罰單,繳
了
: 八千四百元罰款。
: 但現行規定許多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
導
: 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
後
: 免罰車主,希望微罪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但卻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
導
: 空間,讓檢舉凌駕在警方執法權上,也造成民怨不斷。
: 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交通違規
案
: 件情為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有客觀事實無法執行勸導程序,將可免經勸導程序就免
罰
: 。
: 另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明訂檢舉案件須為七天內違規行為,統一裁罰基
準
: 及處理細則除修正呼應母法規定,檢舉違規行為超過七天的案件將可不予受理外,增訂
檢
: 舉人應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公路監理單位或警方查證,若有必要時,得通知檢舉
人
: 到案說明,若民眾匿名檢舉,經通知補正檢舉具名資料或到案說明應配合辦理,若不具
名
: 或不到案說明,將可不受理檢舉。
: 交通部表示,該威訂主要是為確保檢舉資料正確,防止亂檢舉案件,檢舉人應對檢舉事
實
: 負責,該法規預計預告十四天,若公告期間沒有意見,最快四月底可以上路。
不能匿名檢舉不妥,但我覺得深夜不開罰不錯,桃園大有路和大興路附近跟本沒什麼停車
場,社區車位也不夠,下班回家只能停紅線很不方便。常常連續2天都收到罰單。未來深
夜違停不罰,能省不少。感謝政府德政。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2-13 12:57:00Dpper垃圾 ,Dpp政府鄉愿 這樣的戀情你說 多完美
作者: su4vu6 2017-02-13 12:57:00
走路不就好了 沒車位幹嘛買車= =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7-02-13 12:57:00違停就是該罰 只是便宜行事而已 甚麼德政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7-02-13 12:57:00沒車位還買車
警察都嘛直接開單哪有在勸導的你唬我大概要來一場深夜大火然後因為巷弄違停消防車進不來導致延誤搶救,那時候才又會再檢討一次
作者:
gta1999 (LEO)
2018-02-13 13:01:00一個家庭三台車??
作者:
kai3368 (人間失格)
2018-02-13 13:01:00去申請註銷紅線不會喔??先搞清楚為什麼那邊是紅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