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作者: QooXX (QQ)   2018-02-13 16:38:46
很好奇 當初警察勤務為什麼要管理交通 本分就單純維持治安就好??
有人亂倒廢棄物 造成環境問題 找環保局
有人製作黑心食品 造成食安問題 找衛生局
為什麼交通違規 不找交通局檢舉 要找警察??
如果交給交通局 交通局再外包 一張罰單抽成
這麼好賺的大餅 應該不會有人手不足的問題
有沒有八卦??
作者: backpackertw (初行背包客)   2018-02-13 16:40:00
八卦版一堆藍黨工煽動鄉民啊,本來方便停車就是民眾的權利
作者: gta1999 (LEO)   2018-02-13 16:41:00
黨工噓你亂停車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8-02-13 16:42:00
警察法還有寫一堆光怪陸離的業務呢
作者: s88163 (gt9527)   2018-02-13 17:00:00
那你會整天看到那些外包廠商的員工被追打的新聞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8-02-13 17:22:00
國民黨228看盡暴民後 決定凡事由帶槍的警察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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