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0605 ()》之銘言:
: ※ 引述《sevenfeet (引戰不成)》之銘言:
: : (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
: : 有越界 有越界 有越界
: : 該船3/3就是越過了暫定執法線 https://imgur.com/wYHSS7I 紅色虛線
: 暫定執法線以東海域是"重疊的經濟海域",國字很難懂嗎?
: 外交部新聞稿明明寫的是"3日和4日在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遭日本取締追趕
: 你在跳針什麼3/3越界阿?越出的只是海巡的暫定執法線阿!
^^^^^^^^^^^^^^^^^^^^^
這不是又來了嗎?
我就知道一定有人會拿3/4未越界,來洗白3/3的越界
3/3就是越界 跟3/4做了什麼完全無關!!!
哪怕3/4該條船直接沉入海底或被雄三炸成碎片,也無法抹滅曾在3/3越界的事實.
: 這條線只限制海巡而已啊
: 而且日本根本不承認這條執法線
: 越出這條線表示海巡不想跑這麼遠
: 所以漁民在執法線以東捕魚要自求多福,因為海巡不會超過這條線
: 也所以漁民在這條線捕魚時看到日本公務船就要拼命往西跑,不跑就等著拿錢贖船
: 跑到執法線以西就有海巡能靠
: 執法線以東還是台灣的經濟海域,也是日本自稱的日本專屬經濟海域
我幾時說過紅色線右邊不是台灣的經濟海域??
請問你哪隻眼睛看到我這樣講?
如果有請你舉出來.
"暫定執法線"不就是因為雙方海域重疊造成的嗎?
如果是一番兩瞪眼的邊界,何需要"暫定"執法線??
: 但日本只承認那片海域是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不承認是台灣經濟海域
: 而之前協議區域不包含這一塊
: 所以日本公務船會抓在這一塊捕魚的漁船
: 這很難懂嗎??
這麼簡單的事...還需要你解釋??
: 對中華民國政府而言
: 暫定執法線以東海域還是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
: 不然你可以去問問看官員,看哪一個敢說這片海域不是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
同樣的問題: 請問我幾時說過紅色虛線右邊不是中華民國經濟海域??
你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幻覺?? 忘記吃藥??
還是腦子出了什麼問題??
: 再打你臉一次,如果進到12浬才叫越界,
這叫進入"領海" 現在討論的是在經濟海域作業的問題.
: 如果超出我方200浬,進入沒重疊的日本200浬才叫越界
: 這是常識!
超出我方200浬是公海
所以到底越什麼界?還有公海個屁阿.超出我方200浬,進入日方的200浬範圍,這竟然叫公海??你國文怎麼讀的??不然你去跟外交部抗議,說3/3有越界,說他們新聞稿是錯的超出我方暫定執法線叫越界,呵呵,厲害厲害在我國經濟海域捕魚叫越界嗎?不然你到底覺得越了啥界?3日和4日在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每個字都是複製新聞稿
3/3 也要看有沒有在執法線外作業 沒作業通過也不能趕
日方跑到左邊,他們認為他們沒問題,我們認為有問題,抓我方漁船跑到東邊,我方覺得沒問題,日方覺得有問題,也抓這樣寫懂不懂?2個國家都認為對方侵入自己經濟海域對於雙方而言,都是會抓
你就直接答日本漁船這樣有沒"越界" 你不是最在意這個?
或者更精確的問 你認為日方海巡船這次有沒有"越界"?
日船越過台灣自宮設定的執法線,台灣認為侵入經濟海域日方自己不會認為有所謂越界問題,你懂不懂??
日方在執法線右邊,台灣還是會認為侵入經濟海域,不過
如果台漁船沒"越界",同理日海巡船也一定沒"越界"啊!!
一條線時有時無+時越時不越 漁權自助餐不就好棒棒?
我方不覺得我方船隻有越界,因為都在我方經濟海域日方不覺得他們有越界,因為他們覺得在他們經濟海域
實際上 各國維護自家權益都是自助餐方式 不自助餐就是給別國賺 損害自家人權益
像沖之鳥海域 各國也是自助餐沒國家在這種利害關係上 還在替他國想公平性問題
看得懂啊 我方越過暫執只要還在經濟海域內就算不越界
國際上雙方的平衡都是雙方往自家有利方向拉扯出來的平衡
日方追來越過暫執但未超出其經濟海域 你也認不越界嗎?
重點是中華民國政府說200浬之內都是我方"專屬"經濟海域
日船越過暫執線但未超出其經濟海域你也認不越界嗎?請答
暫定執法線不是界線!!!!沒有越界問題!上面就寫了 對台灣而言進入200浬就是越界"專屬"經濟海域,什麼叫專屬,去查一下重疊的部分,日方說是他的,我方說是台灣的,是爭議海域暫定執法線只是海巡執法範圍,對於平民,什麼都不是
各國都只會用自己有利的說法 不然就像宋襄公一樣天真了
所以我才問你全都在我方經濟海域之內哪有越界問題??就算超出執法線,也還是在我方經濟海域之內,仍無越界
所以日方船就算超過暫執線只要未出其200浬不"越界"囉?
海洋公約200海浬經濟區的定義有提出未協議區以近點作為區分的概念,暫定執法線並的劃定是為了遵守公約。說要爭取漁權,台灣的戰略是什麼?一邊喊著要日本遵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39:00waste 大,你說日本船守法,他們一定說,日本在那邊連船都很少,要怎麼違法。 XDDD
你少扯了 依照我方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他們早就越界只是台灣國力不足以管到200浬,才制定暫執線限制自己
我只能說david0605你GOOGLE完海洋公約再來跟我談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43:00我覺得既然我們跟日本談漁業協議了,就要遵守約定,否則以後沒有人會想跟台灣談。 漁民的想法可以理解,可是不能像義和團那樣搞,因為我們已經跟日本簽訂了釣魚臺協議
推waste理性討論 事實是一旦我方推翻暫定執法線,日方
海洋公約只是保護各國的底線 實際上哪國不是以自己最大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44:00底要繼續談,怎麼跑出這個事情??
自然也不再默認這條線,到時就天天玩老鷹抓小雞吧~!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46:00那些政治漁民這樣搞,馬英九之前談的等於白費了!
如果海洋公約那麼強大 也不會有島變礁 礁變島這種鳥事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5:46:00與那國島的經濟海域咧?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47:00漁民搞掉的不是蔡政府,不是謝長廷,是馬英九的信用跟漁民自己的權益!!
沒人違反協議吧 違反了什麼協議?這次爭議根本還沒跟日本有共識 哪來信用問題?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49:00怎麼會沒有違背,3/3 漁民無申請直接駛入釣魚台海域,就是違法協議,台日雙方不管是誰都可以對違反協議的人執法。 這就是日方理據所在!
那海域是在協議範圍外的空間,也沒談過,哪有違反的問題
3/3 漁民無申請直接駛入釣魚台海域-->違反國內法關日本什麼事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51:00漁船違法是3/3號無申請駛入釣魚臺海域,違反馬英九當時跟日方簽的釣魚台協議。 日方就是拿這點來說。 違反的就是釣魚台協議!!
這次越的是航跡圖紅圈的部份 應該是台日未談判的海域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5:52:00錯! 無申請直入釣魚台,是違反釣魚台協議的!! 違反協議是雙方都可以抓人! 這就是馬政府談的結果。
去看看3/3航跡圖,漁船所在的位置好嗎??還釣魚台咧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5:53:00馬囧的外交新聞稿就告訴你沒事別去八重山以南的,暫定執
漁船進入釣魚台海域是3/1~3/2爭議水域確實少去比較好,但去了並不犯法,只是日本會抓所以政府也不能限制漁民去爭議水域新聞稿說3/1~3/2未經核准就去釣魚台海域,要罰4日娛樂漁船不能超過我國30浬範圍的規定,要罰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01:00無害通過才不犯法啦,漁業署的新聞稿都講他在那邊有"作業",還有,你把與那國島的經濟海域放那去啦?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03:00你講台灣有"專屬"經濟海域,與那國就沒有嗎?
對於台灣而言,半徑200浬都是專屬經濟海域,有排他性
誠如meatber所說,公約並沒有約束力,只是給雙方一個願意服從的最大公約數,所以才叫公約,但想操弄公約,先決條件就是遵守公約,連最基本的通則都不能遵守,後面根本沒辦法玩,排解重疊經濟區的通則早就已經被提出,你可以利用距離計算的差異去A對方一點空間,但首先你得承認中線的存在,你可以利用比例原則和其他公約去抨擊對方執法手段,但首先你要承認對方的執法權,我們可以用技巧去指責對方某種程度上不落實公約,是因為我們有落實公約,如果連通都不能遵守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06:00去看看與那國離台灣才多遠?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07:00那與那國跟台灣重疊的經濟水域你要怎麼解釋?
日方用專屬經濟海域時 基本上就沒再管公約了 再跟他們講公約 只會被更進一步所以通常就是自己站不住就搬公約 站得住都是自家最大利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10:00明明3日的事發地在與那國,也就是爭議水域,為何要無視與那國跟台灣重疊水域的問題
david0605所以你打算怎麼解釋?我已經說了近點分治是通則,遵守公約的國家無一例外,依此劃定中線,我國也不例外,你覺得突破中線的依憑的是甚麼?
重疊是客觀事實沒錯 但各國都是以己方有利至上 沒看日本
日本公務船抓了,就是日本用公約來抓,離台灣100公里而已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13:00日本用的是公約的什麼權在3日追的?
所以我方主張日本越界執法,實際上日本也沒有否認他們越界執法,日本的主張是我方有越界捕魚在先。
日方有自己的主張 我們自然有我們的主張日方用專屬海域就是沒把我方主張作考量了我們自然也要以我方最有利才能爭取到平衡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16:00不論雙方主張那天,3日的爭議是不是越界?
david0605你真的要搞清楚主張跟實際上能做的事情差在哪裡,各國主張200海浬是斷章取義引用公約,實際上並不可以用在實務的裁決上,也沒有任何國家這樣裁決
那是執法能力範圍 除了各國角力 有些國家警備可能連專屬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22:00那日船幹嘛看到海巡的船要離開?沒有中線不是?
如果今天台灣海防能力不堪一擊 甚至比菲律賓還慘 那當然
暫定執法線就是所謂的中心線,不能往日本那邊畫,是因為找不到任何技術性犯規的方法往外擴張了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24:00照肉熊這樣講,日本何必談台日漁業協議?
我覺得台灣海防能力比日本差是不爭的事實吧,日本願意談公約,所以我們走公約這條路,也是顯而易見
如果政府照你中心線做,漁民不用活了,看上面圖就知道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28:00所以才有暫定執法線啊,要不然是幹啥吃的?
錯了,公約並非只能靠角力出來,更準確的說能靠角力玩出來,首先國力要遠強過對方,不自量力會很慘
作者:
CPer (CPer)
2018-03-08 06:29:00越是越海巡暫定執法線又不是越日本領海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8 06:30:00大家在談3日,你跳到4日是怎樣?
這角力是把兩岸跟美國都拉下來玩的當然那是釣魚台海域 這次海域拉不到大咖 日本就根本不談
紅點全都是之前日方干擾的位置,有沒看到暫執線在哪??所以政府當然絕對不會用中心線
當初釣魚台海域,爭奪的是釣魚台的主權,而非經濟區,經濟區是退讓主權的產物,從頭到尾沒有違反過公約,東邊海域我是看不出來能重施什麼故技,不如你們說說看具體方法。是要宣稱我們擁有與那國島的主權嗎?
所以在無法讓對方上談判桌的地方 當然就是採取己方最有利的立場 要我們退 就上談判桌再來說
釣魚台之所以能談,是日本那時跟中國處不好,怕兩岸聯手
漁業署新聞稿多次提到,一直想跟日本談定該地區域,但日本一直推拖拉不想談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8-03-08 06:48:00
如果我們的200浬經濟海域包含別人的領土,我們可以上岸嗎
釣魚台有拿公約? 連主權都有爭議了 公約要怎施力同樣日本都不跟你說重疊 你公約又要怎麼施力要公約進來 也要都有重疊的共識條件 沒一方有阿連先決條件都沒有 公約是能怎麼辦 像沖之鳥 日說有經濟
這就是弔詭的地方,因為主權問題,導致雙方都沒有違反公約,但又一定要解決問題,最後雙方採取合作,如果其中一方違反公約那就直接出局了
海域 其他國家說沒有 公約要用哪個條件?所以阿 各方就以己方最有利的說法 自然也要拿對己方有利的公約條件 自然沒人違反公約
同樣談判 也會想辦法說對方違反公約來增加己方有利條件
我們有共識阿,雙方行動準則都是公約中的「專有經濟區」,專有經濟區除了提出200海浬也提出了近點分治的概念,我國的執法線與日本有些許差距,是因為雙方在近點的測量選擇了對各自有利的方式,這是公約中保留的操作空間,這次已經超過我們能爭取的最遠距離,所以判定越界,相對日本也是,所以我方才有理指控對方執法,而日本針對這個指控,只能用我方先越界捕魚
作者: heavenwind 2018-03-08 07:04:00
這時候只能說。日本人還是回日本吧 再怎樣我都挺台灣人
作為理由,我方才會又說,日方沒有證據,不然這整齣你以為在演什麼呢。同一條公約不能斷章取義。更正段落漏字*日方越界執法*
對於日方,他們認為用中線分經濟區,所以說我們越界對於台灣,什麼中線根本未入法,所以沒越界問題經濟海域就是有排他性,所以200浬範圍之內,都是我們的所以3/3根本沒越界,若有爭議,就上桌談如果哪個官員有說我們越界,那才是喪權辱國
我倒認為這種爭議越多 越能讓對方上談判桌 你不上 就繼續我方最大利益立場 與那國島誰比較近
專有經濟海域的規則就是200海浬遭遇重疊區域時以近點區分,沒有在給你選擇的啦,全世界沒有國家這樣搞的,仲裁連討論都不用就可以直接認定違反公約
哪可能沒得選 想要時 填海造島都在弄了 要不要而已
除非你能講出一個為何台灣可以不適用同一條公約內特定原則的道理,我國無能的政府想不出合理的解釋,所以只好選擇遵守,那大材你能嗎?
不承認重疊 這條就完全拿不上檯了沒看日方說法 他們有說重疊嗎 沒阿 就不跟你重疊了
違反公約?菲律賓有找仲裁,然後呢?仲裁根本沒國家理
用武力來搶,台日漁業談判要搞到這種地步??????
而且明明只要花錢就能得到有利仲裁,一點公信力也沒有
這海域真的玩到最後要軍艦出動也不是不行 我就說 與那國
菲律賓跟釣魚臺 哪個軍艦沒出動過 連沖之鳥海巡都去了
作者:
maxsky (大天)
2018-03-08 07:26:00講這麼多沒用,拳頭比別人小別人就是敢吃你
作者: giantwinter 2018-03-08 07:28:00
親門踏護
釣魚台爭的是主權,未違反公約。廣大興按我國的確有違反公約,理由是菲律賓違反公約殺人在先,雖我國漁船有違規捕魚,但公約明文規定執法不得採取擊殺,而菲律賓態度消極無意彌補是片面撕毀公約的舉動,公約已全然失去約束力。而沖之鳥島礁爭議,我國軍艦開過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8-03-08 07:36:00
賤皇民臉好腫
去的結果是沒有結果,日本根據公約逐條做出的解釋我方存在極大的疑慮,雙方必然有一方曲解了公約,顯然是日本在曲解,但他並沒有違反,但我們必須提出仲裁,相對的關於專有經濟海域的定義,你要忽略中線的問題,那就得解釋出一個道理,台日雙方必須要有一方曲解了公約,無法解釋的一方就是違反了公約。
作者:
cwh0105 (闡釋者)
2018-03-08 07:44:00暫定執法線在還沒有漁業協定時就有了
你不能說公約裡的某個內容對我無效,沒有人這樣搞得,要這樣搞也要講出為何無效的道理
先生…那是內政部規定行政人員非漁民用的海巡有跟你說那條線是用來規範漁民?麻煩你搜尋暫定執法線…把它下載來看無與鄰國協商劃定,何來越界?又不拘束漁民行為
無申請進入釣島協議海域,日方可以抓人?這規則你訂的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8-03-08 08:28:00
無腦吱,瞎皇民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8:30:00這不難想吧!進入 釣魚台雖然是國內法,但法理依據是從台日漁業協議來的。 換句話說,馬英九政府跟日本協商的結果,日本同意台灣漁民可以進入釣魚台,但前提是你台灣要管好自己的漁民。 不然怎麼會無中生出一個入釣魚台要申請的管理辦法? 如果放任這些政治漁船不處理,不只日本,相關國家在跟台灣談判的時候,都會拿台灣不遵守約定堵你台灣外交人員的嘴。 再說,日本的船隻不會無緣無故在你進入他劃的執法區後就追上來抓你,必然是他們早就掌握東半球28號漁船的行蹤。 換句話說,他老早就在那邊等你了啦! 這樣有清楚嗎?暫定執法線本來就是保護漁民用的啊! 為什麼要拘束漁民?如果要罵皇民也沒關係,你不爽可以要求政府把入釣魚台要申請廢了啊! 問題是你廢的了嗎? 廢不了就別亂貼標籤。入釣魚台要申請你們都不覺得很奇怪嗎? 然後直接可以跳掉皇民舔日? 照你們的邏輯,進入釣魚台要申請才是舔日的行為吧! 可是那是馬英九談出來的結果啊!
作者:
akiue (樂透冥登)
2018-03-08 08:40:00這篇一直很理性討論,亂噓給他黑名單就好。
作者: Nfox (Nfox) 2018-03-08 08:48:00
歐盟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就是台灣漁船 就連歐盟都那麼反感了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8:51:00樓上,去廢掉入釣魚台要申請的法規吧! 舔日皇民支持你喔! XDDD
本來不想噓…但你根本沒證據的偽邏輯推演,全部文字無法表達「是」你只是反應先前一件日本決定,就亂扣台人帽子我也可以假設韓國人喜歡來台灣,日本普遍民眾厭惡韓國人,所以要加強封鎖釣魚台,以樓上某人邏輯就是正確的
作者: fantasy00249 2018-03-08 09:05:00
台灣漁民素質、ㄎㄎ笑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8 09:07:00ccekew大是回我嗎?
作者: Nfox (Nfox) 2018-03-08 09:07:00
主要是漁民背後有議員 不然海巡也不想這樣不只漁業 很多違規亂象都是因為有議員當門神才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