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y90910 (秋風夜雨)》之銘言:
: 如題
: 因為小弟這些年觀察馬路上各種狀況
: 發現大多汽機車停紅線黃線
: 起碼都還會閃燈
: 表示他們還知道紅黃線可能不能停
: 閃個黃燈等等警察來還有機會凹
: 但是小弟看停公車格的
: 幾乎全都是停車熄火下車
: 似乎完全認為那就是個停車格
: 完全沒有遲疑地就停下去
: 所以
: 認真的問
: 包括在座各位
: 是不是很多人都認為公車格停車是合法的?
: 有沒有八卦??
肥魯我當時失業差點就要去開公車(有職業大客車駕照)
面試我的人是資深司機轉內勤
他說現在開公車碰到的困擾之一就是那些違停公車停車格的小烏龜
今天公車要停靠路邊上下客
但是停車格被佔用怎麼辦
幹當然只能併排停靠啊
萬一這時候發生事故(比方說後車追撞)了
肇責算誰
目前的法律是算公車司機的
因為肇事主因:併排停車的是公車
啊那些違停公車停車格的車子咧
以前是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做裁處
罰鍰金額高達900元
後來交通部說要修法提高到1200元並且於2018農曆年後實施
這可是1200元啊!
要罰新台幣1200元你怕不怕?
所以現在在路上看到公車停車格前後10公尺內有停汽機車的
拎北一定毫不猶豫給他拍照檢舉下去
停車格停車場一小時50.60.70.80元不停
硬要停一次超過900元的
所謂使用者付費
我免費幫你弄繳費單不用謝了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