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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手機排版等等的有什麼問題請盡量告訴我,我會再做修改,謝謝。
有一次就發這樣的文實在很難過 請大家幫幫忙
3/7日晚上我的朋友(簡稱:沈)正在前往上課(進修部的學生),在三泰路行駛途中,有一輛載滿回收的小貨車沒有注意後方就突然起步往左靠(沒打方向燈),沈煞車不及,跟57歲的郭姓駕駛(簡稱:郭)發生了擦撞,她被撞倒後滑行到對向車道,剛好,37歲的林姓駕駛(簡稱:林)開著一輛轎車過來,直接撞到了沈...,傷勢情非常嚴重(手、臉、肋骨都斷了,肺裡面都是血,氧氣無法輸送到大腦,昏迷指數是3,全身到處都有擦傷和瘀青),被送往輔大附設醫院的急診室急救,肇事者當時大概在做筆錄沒有到醫院。
3/8日幾乎班上同學都有到醫院探望情況,每個人都哭紅了眼眶,一直祈求、禱告沈的情況能穩定,當時兩位肇事者依舊沒有來探望她。
3/9日凌晨2:49分我們收到沈女友的訊息:「她宣佈死亡了」,班上一些人趕到了板橋殯儀館去探望她,因為她晚上(大約是6:00左右)就要被帶回到雲林了...,肇事者依舊沒有到現場來探望沈...。
3/10當天約下午我們收到消息,說郭姓肇事者警方傳喚多次未到場,也從未看到他出來面對家屬,因此我們希望能藉由網路的力量來尋找郭姓肇事者,也藉此希望我們的行動能讓沈的女友心情稍微平復。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8-03-12 09:02:00當個版?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03-12 09:03:00車禍不探望的很多啊 過去被罵???頂多保險來看一下傷勢吧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8-03-12 09:03:00主因不是小貨車??
作者:
mxr 2018-03-12 09:04:00台男+貨車=垃圾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03-12 09:04:00真的覺得對方有錯 就是應該告肇逃 法院會傳 傳不到就通緝如果沒肇逃 那不探望很正常啊 就等著調解或上法院
作者: ryan2001 2018-03-12 09:05:00
重點是責任釐清跟賠償 不是探望 你搞錯重點
作者:
pusufu5566 (é—œä½ å±äº‹?關我å±äº‹!)
2018-03-12 09:06:00去爆料公社啦,滾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8-03-12 09:07:00公道不是這樣討的 你要找他出來請透過法律管道
作者: Justinniger 2018-03-12 09:08:00
我阿公被撞 駕駛也是搞失蹤等調解 請平常心就好
作者: pocariccw (開始工作了...) 2018-03-12 09:08:00
責任歸屬不是你說的算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12 09:08:00... 說實話 這個你上網找也沒用啊 這要走法院你放到網路公審一種是你被事實打臉 一種就是就算找到還是要造程序來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8-03-12 09:10:00摩托車騎很快才是主因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12 09:11:00你們要朋友要幫忙 就是家屬去找律師或法扶來協助
作者:
blur13 (èªè˜ä½ 自己)
2018-03-12 09:12:00申請初判表 釐清肇責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8-03-12 09:12:00另外跟你說 你文章的寫法看起來很像私怨要肉搜
作者:
DamnKobe (KoberInNTHU)
2018-03-12 09:13:00故意把名字寫出來想要公審吧
有在低能卡看到這內容 希望能早日抓到人 抱歉原PO 你使用錯方式了 這裡是八卦板 使用發錢會比較多人看
作者:
eva77 (EVA)
2018-03-12 09:14:00你直接去貨車家堵人比較快吧
作者:
blur13 (èªè˜ä½ 自己)
2018-03-12 09:16:00大家不在現場 沒有目睹事情經過 也未提及你朋友車速
作者:
lpoijk (↗ 老 爺 ↙)
2018-03-12 09:18:00法院見吧?你在這洩人個資幹嘛?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3-12 09:19:00作者: AMD640 (+99) 2018-03-12 09:23:00
公審?有事就法院講啦
作者: elfrose 2018-03-12 09:23:00
個資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8-03-12 09:23:00正妹欸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3-12 09:24:00肥仔噓屁啊! 正妹無敵 幫拍拍
作者:
RRADA (HIRO)
2018-03-12 09:24:00探望不是重點
作者:
Ppqp (退伍弟兄)
2018-03-12 09:25:00他她
作者:
blur13 (èªè˜ä½ 自己)
2018-03-12 09:25:00不過看你貼的 通常肇責比例較高的 會在第一位
作者: AMD640 (+99) 2018-03-12 09:30:00
還有你貼人車牌有洩漏個資問題
作者:
rinatwo (無)
2018-03-12 09:32:00警方傳不到 就給檢方傳阿 再不到就是通緝阿也才過不到五天 這種事情沒有個一兩年沒結果的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8-03-12 09:39:00痾 po來這做啥?要鄉民去他家找人?請警察啊去找啊
看起來他也沒肇逃 不探望也是他的權利 頂多家屬跟他要多點錢 就好好打官司吧
你這種啊 就是典型的別人好像有錯 所以我絕對不會有錯去找警察喇 幹 來這裏想幹嘛
作者:
iam0718 (999)
2018-03-12 09:45:00這玩意想公審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