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到職3個月懷孕了 通知公司隔天就被開除

作者: TMMD3345678 (聽媽媽的3345678)   2018-03-14 12:45:30
是這個主管管理不當
我是老板就先開除他...
這女員工也有問題...
可能知道試用期不過
才來這招凹公司
我要是當事人主管
就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等風聲過了再用不適任名義
不予錄用就好
通篇看下來...擺明這女的鑽漏洞
主管又處理不當才會這樣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到職3個月懷孕了 通知公司隔天就被開除
: 《聯合報》報導,桃園市陳姓婦人104年12月下旬到一家通運公司擔任行政助理,3個月

: 懷孕,她向主管報喜訊「我懷孕了」,希望換較簡單工作,結果隔天就遭公司以「不能

: 任工作」資遣,她以公司「懷孕歧視」申訴,市府調查後認定違反性別平等法,裁罰30

: 元。
: 通運公司不服,打行政官司,主張陳女還在試用期,因無法熟悉作業和倉儲系統等客服

: 務、英文能力不佳,是試用3個月期滿後,以「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並非懷孕歧視,

: 張免罰。法官審理時,市府表示,陳女曾親自操作公司作業系統,並非如公司所說不會
使
: 用,且是在告知主管懷孕後的隔天就被公司資遣,顯然是針對陳女懷孕所做的解僱,主

: 裁罰無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14/1314284/
: 備註: 依台灣習俗,三個月才會告訴別人自己已有身孕。
: 然後要換比行政助理更簡單的工作?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8-03-14 12:47:00
主管的錯 要用逼得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8-03-14 12:47:00
還是男生比較好,沒月經假,沒懷孕問題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8-03-14 12:47:00
台男無誤!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3-14 12:49:00
懷孕時要解僱要有非常正當的理由 否則很難說服法官
作者: hvhiiavjqmp (小魏)   2018-03-14 12:52:00
反觀賴不知說多少個案了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8-03-14 12:56:00
沒搞清楚適用期的玩法在幻想
作者: ai2311 (assa)   2018-03-14 12:57:00
是我就先開除你試用期是哪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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