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Man (蘋果人)》之銘言:
: 民事訴訟法向來分為學說見解以及實務見解。
: 傳統上,學說見解大致上分為邱(聯恭)、楊(建華)、姚(瑞光)、駱(永家)四大家。
: 不過,在最近幾年楊老師以及姚老師分別相繼過世,且駱老師年事已高已經退休之後,形
: 成邱老師一派為學說通說之局面。
: 然而,邱老師的見解以及其主導的民事訴訟法修正因為過於抽象,或是理想,導致實務上
: 很難操作,而備受最高法院的批評。
: 假使,黃國昌老師沒有跑去當立法委員,以及姜世明老師的學說成為強而有力的見解,邱
: 老師還能形成通說嗎?甚至主導民事訴訟法的修法嗎?
: 還有就是,聽說國昌老師是駱老師的弟子是真的嗎?
要多新?
臺灣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陳瑋佑助理教授。
可謂法學界超新星,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師承邱聯恭、許仕宦、沈冠伶。
以超級新人的身分返台執教。
燙有一個有點Q又可愛的捲髮造型,有點轉音小王子葉柄桓的味道。
回歸正題,21世紀民事訴訟法修法後,實務上爭點整理的採行已漸漸從形式上的裝模作樣
走向兩造以整點整理內容為出發提出各種失權、不利益的攻防的有模有樣。
估不論原文中爭執民事訴訟法學界以誰為大家的爭議,邱真人力推的爭點整理程序在投下種子後
已經萌芽而成長。
現在出國以民事訴訟法為主修的新生學者已經寥寥可數,恐真如詹大法官所言,未來臺灣民事法學界,將是26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