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查管中閔赴中案 北檢檢察長督辦

作者: vic2211 (我是vic)   2018-03-22 07:55:45
自由
查管中閔赴中案 北檢檢察長督辦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72784
〔記者李欣芳、林曉雲、謝君臨/台北報導〕曾任國發會主委的台大校長當選人、台大財
金系教授管中閔,被踢爆涉及自二○○五年起,在中國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近
日更有民眾剪報、蒐集相關資料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檢舉管在二○一五年二月初卸任國發
會主委之後、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涉密退離職政務人員
管制三年赴中等規定。北檢已分「他」字案調查,並由檢察長邢泰釗親自督軍偵辦,查明
管中閔有無觸及刑責。
涉密政務人員 管制3年
邢泰釗表示,已指派重大刑案專組負責調查,但為了避免承辦檢察官遭受外界壓力,才由
他督軍指揮。邢也強調,培養一位學術人才非常不容易,此案涉及管中閔聲譽,定當謹慎
以對、勿枉勿縱。
法務部高層表示,管中閔為依法受到管制的涉密退離職政務人員,若未經核准就逕赴中國
兼課,將面臨二年刑責,目前先由北檢釐清事實,調查管中閔是否在未經報請核准情況下
就赴中。至於管中閔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甚至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任內,有無
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相信北檢也會一併查明,法務部不會介入個案。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包括政務人員、直轄市長
等人員,退離職三年內赴中需提出申請,但同條第六項規定,經過原服務機關許可,可依
涉密程度調整管制年限。相關單位都表示將予了解。
觸機密保護法 刑責2年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明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以及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
人員,在退離職未滿三年之內要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
准;該法第三十六條也明定,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而擅自出境者,處二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知情官員也表示,公務員若違法兼職,可送監察院彈劾,過去監院就有彈劾違法兼職等案
例,但管中閔若遭司法機關查出違法兼職,還違反涉密人員赴中的規定,則要面對更嚴厲
的刑責,這部分待司法單位釐清。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管中閔的本職是台大教授,對於北檢分案調查是否涉違法部分,
教育部尊重司法,台大也應儘速展開校內釐清。依教育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學校專
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均明文規定公立大專院校教師不得赴中
國的學校兼職。
針對北檢立案調查一事,管中閔無回應,記者發簡訊連繫,亦不回應。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8-03-22 07:57:00
9.2五毛:不管 dpp迫害 叭叭
作者: BernieWisman (巴尼)   2018-03-22 07:57:00
太噁心了 各種政治打手
作者: zp01 (zp01)   2018-03-22 07:58:00
DPP要讓所有不服一黨專政的人坐政治黑牢囉?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03-22 07:58:00
近日更有民眾剪報、蒐集相關資料.....真的的是全體動員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8-03-22 07:59:00
綠色恐怖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03-22 07:59:00
2005年的報紙我還不知道那麼好找
作者: diablo5566 (❺❺❻❻不能亡)   2018-03-22 08:00:00
動次動次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8-03-22 08:00:00
"他"字案....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8-03-22 08:01:00
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兼職 還想坑想縫要鑽 不愧是鬼島
作者: le230 (ㄚ居)   2018-03-22 08:01:00
真難看,就官派就好啦
作者: yienyu2001 (小宇)   2018-03-22 08:01:00
真是夠了,教育部爛死了!侵占校產的都不管!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8-03-22 08:12:00
9.2現在不止道德門 連法律門也要無視了XD看看花蓮王 台中盧 不意外
作者: chihchingho (野原)   2018-03-22 08:14:00
2005年的報紙哪會難找,臺大圖書館就有舊報紙了,找舊新聞是文組基本功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8-03-22 08:16:00
支持官派 至少DPP的內部查核機制會漫天蓋地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8-03-22 08:23:00
跟當初搶北農完全一樣啊
作者: Scholz (…)   2018-03-22 08:28:00
敢上位就不要怕檢驗…還想帶風向!呵
作者: billymt   2018-03-22 08:48:00
匹夫無罪 懷璧其罪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03-22 08:50:00
這代表花很多人力好嗎這是有組織性的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8-03-22 09:15:00
9.2崩潰 分個他字案就森77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8-03-22 09:15:00
柯粉崩潰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8-03-22 09:18:00
基本上被抓到就沒什麼好說的,沒有利益誰心臟那麼大顆把名字借給別人掛?公司借你的名字貸款一般人敢嗎?
作者: f124 (....)   2018-03-22 09:19:00
他字案.........ㄆ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8-03-22 09:26:00
沒做壞事就不怕被查 管爺別怕 你一定沒做壞事!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3-22 09:29:00
跟不要臉的紅衛兵爭論不過就是浪費時間而已
作者: dog990999 (姆咪心動動)   2018-03-22 09:38:00
法條寫在那 9.2一直凹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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