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大生不滿殺貓遭退學 提告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連虐2貓損校譽 正義哥:應給他機會
【丁牧群╱台北報導】澳門僑生陳皓揚三年前讀台大時,先後虐殺「大橘子」、「斑斑」
兩隻貓,被依《動物保護法》判刑十月,得易科罰金六十萬元,併科罰金三十五萬元定讞
,台大也因此將陳勒令退學,但陳自認修滿學分符合畢業資格,打官司請求撤銷退學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他敗訴。
「朋友都疏遠他」
法院認為,陳皓揚是高級知識份子,理應明白眾生平等,動物也有害怕、恐懼、痛苦等生
理及心理感官知覺,不得恣意殘害動物生命,但陳二○一五年十二月先殺害流浪貓「大橘
子」,被台大記了兩大過兩小過,隔年八月竟又虐殺餐廳店貓「斑斑」,惡性重大,嚴重
損害校譽,且被判罪定讞,台大依獎懲辦法將他退學並無違法或錯誤,因此判陳敗訴。可
上訴。
陳皓揚在虐貓官司結束後,曾接受「動保正義哥」、台灣NOE行動組織理事長李榮峰輔
導感化並認錯,《蘋果》向李詢問陳男近況,他說陳男案發後「幾乎所有台灣朋友都疏離
他」,最後黯然返回澳門,目前在當地某公司擔任文職工作。李認為陳應該接受教訓,但
社會也應給他機會接受教化。ꀊ
https://img.appledaily.com.tw/images/twapple/640pix/20180330/LA15/LA15_004.jpg
◎台大僑生陳皓揚狠心虐死街貓「大橘子」(小圖,翻攝臉書),遭校方退學。資料照片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330/37972735/
5.備註:
給他教化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