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第一次性侵,第二次合意的八卦

作者: venusyu (我是幼稚鬼阿 囧n)   2018-04-22 10:47:15
本來看標題,以為又是母豬
但是看了內容後
雖然還是有一種:我到底看了什麼的感覺
不過仔細想想後
淦,這女的其實很講道理阿,一事歸一事耶
這麼明理的人,現在很少了
反而覺得那男的......
XD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8-04-22 10:48:00
看到你的標題就知道漏字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8-04-22 10:48:00
有病吧
作者: l83OGC5566 (協志)   2018-04-22 10:48:00
台女就是噁心
作者: Mesenne (心火)   2018-04-22 10:49:00
合理
作者: hsunting2000 (穿著長靴的貓咪)   2018-04-22 10:50:00
自己愛幹自己擔
作者: HeyHey (嘿嘿)   2018-04-22 10:50:00
樓下都拿不到加班費,之後就被推定合意
作者: dead11 (Bamo)   2018-04-22 10:53:00
拿不到月薪只能拿加班費 87%還是會去討月薪吧
作者: jdnd96njudtr (阿杜)   2018-04-22 11:02:00
合理,一碼歸一碼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8-04-22 11:05:00
女方第一次拿不到證據就第二次騙一個笨男要到證據不是很剛好?還是說只是純粹斟酌點在性愛爽不爽?這男的還想要第二次還傻傻做下去真的試超笨ww
作者: NeGe56 (- -)   2018-04-22 11:06:00
幹,這樣也行喔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8-04-22 11:07:00
可是證據是同意的那次 就不是證據了吧而且於理站得住腳 於情 這麼詭異哪站得住腳
作者: bl0418 (夜貓型態)   2018-04-22 11:42:00
其實站不住腳,因為不符合常理,過去被判敗訴的都是看事後女方的態度與行為,如果真的為非合意性交,事後態度一定是反抗,最近一次的判例就告性侵,但事後還買雞排有說有笑,就被當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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