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很愛出國小確幸,但又常常出包鬧蠢事很沒國際觀,比如說
*帶小孩出去吵人,還需要外國人幫忙哄
*過海關時背的包包印有『這裡面放有毒品槍枝』的英文,還自以為黑色幽默
*去別人的世界古蹟灑香灰,除魔除到腦子壞掉
很多毛病其實在國內鬧大家都忍了,畢竟台灣就是個女權=政治正確的鄉愿社會
可惜一到國外,人家才不像台灣人那麼容忍你,很多母豬舉動碰了壁才知道人家不吃這套
既然台女毛病那麼多卻又愛搞事丟臉丟到國外,是不是乾脆開個旅遊役給她們服比較好?
比方說,年滿18歲未繼續學業且身體健康者,強制服1年旅遊役
內容是送去印度交流學習一年,小確幸在行政部門打工旅遊一年
如果被Kobe國的文化強烈Kobe過,這樣說不定回國就比較乖、比較得體懂事了?
男女之間相處也比較不矛盾,開始懂得尊重男人、尊重社會上其他人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