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3死車禍高市突檢車公司 肇事駕駛連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8-04-24 09:58:25
好那現在要 搞國道員警危險加給  內政部推加給每月5061元
員警薪水還不夠高嗎?
勤務有變多嗎?
有變比較累嗎?
有變更危險嗎?
多 加 薪 就 會 變 得 不 危 險
情 況 就 會 變 好 嗎 ?
※ 引述《pitalvlu (pital)》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國道3死車禍高市突檢車公司 肇事駕駛連上22天班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3PHd14B.jpg
: 陸乙豪駕駛的大貨車闖禍,車頭撞到全毀。(資料照)
: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貨運司機陸乙豪疑疲勞駕駛,在國道一號麻豆段追撞人車,造
: 成3死憾事,高市勞工局突擊檢查陸男的貨運公司,赫然發現該公司竟讓司機連續22天上
: 班,中間沒有休假,而且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因違反3項勞動條件造成重大死傷事故,
: 勞工局將對貨運業者開罰,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 43歲肇事司機陸乙豪當時行駛外側車道,疑因打瞌睡車頭偏向路肩,追撞被2名國道警察
: 攔查的大貨車,連帶蕭姓司機3人慘被衝撞,警員郭振雄噴飛路肩護欄,3人命喪國道,陸
: 乙豪工作有無過勞受到關注。
: 勞工局今天指出,陸乙豪自高雄出車後,於返回高雄途中肇事,昨派人稽查所屬的聯全通
: 運公司,根據目前所取得今年4月份之派車單、車輛大餅圖等出勤資料初步判斷,陸乙豪
: 自4月1日至22日,均連續出勤達22天,其間並無例休;這段期間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日
: 數至少有7天;4月份至21日止,總計加班時數也已超過法定46小時;另外輪班間隔休息時
: 間亦多日不足11小時,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34條及36條等情況相當嚴重。
: 勞工局指出,陸姓司機幾乎天天上班,甚至連續工作22天未休假,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
: 每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規定的46小時,明顯違反3項勞動規定,因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可
: 採加重處罰,每項違規可處2至100萬元罰款,最高可祭出300萬元重罰,
: https://i.imgur.com/SXP5mH6.jpg
: 陸乙豪駕駛的大貨車闖禍,造成3死。(資料照)
: https://i.imgur.com/a4l9PTv.jpg
: 貨車司機陸乙豪疲勞駕駛闖禍。(資料照)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ez2o.co/0JELQ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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