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是其實連上24天都不違法
國道案肇事司機連續22天出勤 勞工局重罰業者300萬
2018年04月24日 09:20 中時 柯宗緯
針對24日國道重大車禍案,高市勞工局當天派員稽查陸姓肇事司機所屬「聯全通運股份有
限公司」,位於高雄市路竹區營業處所進行勞檢,初步發現陸男從4月1日至22日竟連續出
勤22天,期間毫無例休,嚴重違反勞基法,加上過去聯全通運也發生勞工連上工7天、未
給付假日工資等違規,此次勞工局決議加重裁處,重罰300萬元。
勞工局指出,陸姓司機是自高雄出車後,於返回高雄途中肇事。從所取得今年4月份派車
單、車輛大餅圖等出勤資料初步判斷,陸姓駕駛自4月1日至22日,連續出勤達22天,其間
並無例休。進一步追查發現,這段期間1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日數至少有7天;4月份至21
日止,總計加班時數也已超過法定46小時;另外,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亦多日不足11小時,
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34條及36條等情況相當嚴重。
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就被勞工局發現,曾因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日以上、未給
付假日工資等事由,被裁處4萬元在案。未料,此次又涉使勞工連續出勤達22天,使勞工
嚴重過勞,勞工局綜合所有事證查核屬實,依法加重裁處罰鍰300萬元,以儆效尤。
(中時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424001297-260405
四周變形工時允許連上24天班
加班時數上限不是46小時,是54小時
輪班間隔不是11小時,是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