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隨口論論拔管(我眼中的小懶人包?)

作者: honoYang (......)   2018-04-30 17:16:27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抱持著被噴的準備來濃縮一下。
: 我只談我看見最大的爭議點,
: 「獨董身分未接露」
: 第一點是遴選委員會裡面有他的部下,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 第二點是台大和台哥大簽約之前他就是台哥大獨董,一樣是利益迴避的問題。
: 然後遴選委員會說,根據大學自主,我們認為沒有問題。
: 解決方式:擱置。(而且是什麼抄襲之類所有事情都擱置)
: 換句話說他們完全不甩教育部的質疑,
: 簡單來說就是:你講你的,我大學自主,我說了算,不用討論。
: 看了一堆人的回覆就是:所以他有違法嗎? 遴選委員會是權責單位,說了算。
: 問題是今天教育部依法不是本來就有監督大學校長的權利嗎?
: 反之大學自主有包含選校長? 這個跟學術和學術研究有關係@@?
: 結論上來說,他覺得你這樣選就是有問題,你不爽可以打行政訴訟不是嗎?
: 可是我從來沒看到任何一個人敢出來說:
: 「來打行政訴訟,教育部一定違法」
: 只能一直扯一堆「你覺得的」的觀點,沒有什麼說服力。
: 抱持著被打臉的心態來的,我相信應該很多人也有同樣疑惑。
: 順便求打臉文~
標準伸手牌
不然你就是黨工吧
明明網路上的釐清文那麼多了 為什麼還硬要相信教育部
在部長說了那麼多幹話後 還會選擇相信的人 究竟腦子是怎樣
http://www.storm.mg/article/431398
玩法弄權,以公平之名行霸凌之實
這個跨部會諮詢小組的法律意見足證幾件事:
第一,這個政黨這個政府不是不懂,就是為政治目的惡意扭曲《公司法》!獨立董事之設
計,依法就在確保上市公司不被家族財團把持,才會加入與公司經營沒有利益牽扯之外部
專業人士,換言之,沒有利益牽扯是獨董的要件,結果卻推演出管中閔與台哥大有利益衝
突,這個邏輯演繹超常絕倫。此外,上市企業多在六月董事會換屆並就任,但新任董事仍
需經股東會選舉確認,台灣大與台大的產業合作在股東會正式選出管中閔為獨董後簽約,
正是正常程序,卻因此成為「缺乏學術誠信」的理由,這個諮詢小組不是邏輯有問題,所
是企業常識盡付闕如。
第二,這個政黨這個政府不是不懂,就是為政治目的惡意扭曲《證券交易法》!根據該法
明定,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出任,而薪資報酬委員按慣例亦會由全體獨董出任
,並得聘請非獨董之人士參與;結果卻推演出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不得混淆
」,這個政府若以這個諮詢小組意見為本,全台灣上市公司獨董、薪酬委員和審計委員大
概得全部重聘!
第三,這個政黨這個政府慣性抹黑他人人格,法律適用因人因黨而異,不知公平公正為何
物!教育部駁回聘任的理由是遴委會委員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
適法疑慮」,臺大亦未善盡幕僚單位應有之責任,「進而形成對其它被推薦人的偏頗與不
公平競爭」,請問管中閔和遴選委員有什麼「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適法疑慮」是剝
奪他人權利的堅實理由嗎?這四個字擺在爭議滿身的吳茂昆身上難道不適用嗎?管中閔當
選是校務會議同意推荐、遴選委員會二階段三次投票而出線,最後票數是十二比九,何來
不公平?教育部要遴選重來卻獨獨剝奪管中閔一人被遴選資格,又豈可謂公平?這不是擺
明了擔心管中閔太優秀,重選又是他,索性一不二不休排除他的參選權,這不叫公平,這
叫霸凌。
作者: Kerig (Kerig)   2018-04-30 17:18:00
一開始戰conflict of interest的是陳宜民和黃國昌喔...
作者: R119 (= =)   2018-04-30 17:18:00
就帶風向阿 我甚麼都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擔任獨董就有問題
作者: pierrotmonam   2018-04-30 17:18:00
找出事實就好,不用歇斯底里。。。黃武雄的見解值得深思。。。
作者: live1002 (XD)   2018-04-30 17:19:00
當然很多人不懂公司法啊...因為顏色是綠的就好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4-30 17:19:00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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