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胎卡旅館馬桶身亡 女被判3個月徒刑
2018-05-09 12:08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台中一間旅館去年4月間,員工在整理房間時發現一間房內廁所馬桶內疑似有嬰兒遺體泡
在水裡造成阻塞,員工嚇得報警,追查到39歲劉姓女子涉嫌產下男嬰讓他掉進馬桶內造成
死亡,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劉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應知道自己生產卻讓嬰兒掉進馬桶卻未立
即救治,依母殺嬰兒罪判3月徒刑,緩刑兩年。
劉姓女子4月26日凌晨入住旅店,隔天下午退房後,員工進到該房看到地板、床上與廁所
、馬桶充滿血跡,馬桶裡疑似有東西塞住,仔細一看發現像是嬰兒遺體的物體,法醫從嬰
兒身高、體重、頭圍判斷該男嬰約36周左右產下,並鑑定身體器官沒有發現造成足以死亡
的異常病變,判斷男嬰出生時為活體,因浸泡到馬桶水裡而窒息死亡。
劉姓女子坦承當天入住旅館,但她是脹氣,肚子圓圓的可能是吃太飽,她只在旅館內上廁
所不可能生小孩,否認殺嬰犯行。
法官認為,劉姓女子褪去沾有血跡的內褲和長褲留在廁所地板,她產後還知道處理身上血
跡,讓身體保持乾淨離開,可見知道自己生產事實;且她有足夠時間移動身軀或以預防措
施防止男嬰產後掉進馬桶卻沒有制止,也未立即將男嬰撈出或救治,任意讓男嬰口鼻浸泡
在馬桶,致該嬰兒窒息而死亡,認定被告故意殺害男嬰。
法官又審酌劉姓女子患有思覺失調症,辨識能力顯著減低,但並非毫無辨識能力,判她3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仍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3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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