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貪女課員」收佣4千萬有罪變無罪 法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8-05-10 07:58:54
※ 引述《z770808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最貪女課員」收佣4千萬有罪變無罪 法
: 時間: Wed May 9 21:23:57 2018
: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最貪女課員」收佣4千萬有罪變無罪 法官指出這一點
: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女課員王玉升2008年檢舉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涉祭祀公業弊案,讓黃被
: 法辦,成為肅貪女英雄,不料事後她被控如法炮製勾結土地仲介與「祭祀公業保儀大夫」
: 推 siliconsand: 是不會用實質影響力來判喔? 果然還是要靠國民黨 05/09 21:28
: 推 sjanwang: 檢察官沒注意到收賄時她沒做這個職務,所以用違背職務 05/09 21:33
: → sjanwang: 收賄罪審判是無罪,法官也一直強調她是有罪,但是別的罪 05/09 21:33
014案時也是一樣
當時林孟皇還說
『......法律見解不可能每人都一致,只要評議出結論就是整體認定,希望外界不
要再對此做文章......』
林益世索賄案判決出爐,各界批判嘲諷,林孟皇也上法官論壇具名回應:
『本人雖不是判決撰寫者,既是合議庭一員,就應一起承擔。』
講得好像不是很贊同決議但括概承受批評的大器樣,我看這位是司改會要員,就把
砲火轉向另名法官紀凱峰
但是此案又一模一樣的理由讓王玉升無罪,這回沒有紀凱峰了吧?
如果一定要有職務對應關係是法界顯學
那阿扁怎麼說?法官當民間業者是潘仔?拼命砸錢在無用的窗口嗎,陳啟祥每隔幾
年給三千萬, 014要求double金額後才憤而爆料,結果就像他的名字
被台灣法官和黨國結構打到乞降,也給其他勾結的一個警惕,別亂爆料
從法官邏輯來看,難怪賄選每次都辦不到候選人,因為發錢的都是幹事、主任,住
那種磚仔厝的幹事主任,突然有個幾億元發一點也不重要是不是?法律人真棒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8-05-10 07:59:00
民進黨 不意外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5-10 07:59:00
民進黨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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