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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不理!男嬰淹死旅館馬桶內 未婚媽辯:只是月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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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2018年5月9日 上午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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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不理!男嬰淹死旅館馬桶內,未婚媽辯:「只是月經來。」(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
▲產後不理!男嬰淹死旅館馬桶內,未婚媽辯:「只是月經來。」(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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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39 歲的劉姓未婚媽媽投宿台中一家旅社,並在廁所馬桶內產下一名男嬰
,不料她竟裝作若無其事,直接退房離開,留下在馬桶內溺斃的男嬰。劉女事後辯稱只是
月經來、否認生小孩。不過因她當時立即處理沾血衣褲,法官認為她本身知道生產過程,
只是罹患思覺失調症,9 日依《家暴法》殺人罪減刑輕判 3 月有期徒刑、緩刑 2 年,期
間交付其兄長保護管束。
據了解,劉女當天在「東協廣場」附近被一名陳姓男子搭訕後,便被帶到附近的旅館休息
, 2 人在房內共處 4 小時,陳男便先行離開,劉女則待到隔天下午 4 點才退房。直到
清潔人員事後進行打掃,發現床單到浴室地板都沾有血跡,最後在馬桶內赫見溺斃的男嬰
,嚇得他趕緊報警處理。
陳男到案供稱,當時看劉女頂著大大的肚子在路上遊蕩,看起來很像懷孕,才會買東西給
她吃,並帶她到旅館休息。而劉女則堅稱自己是處女,不可能懷孕生子,還誆騙房內的血
跡是因為當天她月經來,經血不慎流出才會沾到棉被。
檢方經查後,認為劉女精神正常,且經 DNA 比對,確定男嬰就是她所生,認定她是在知
情的狀況下產下男嬰,甚至狠心放男嬰在馬桶中溺斃身亡,依母親於生產或甫生產後殺害
子女罪將她起訴。不過,法官調閱劉女病例,發現她罹患思覺失調症,還領有重大傷病證
明,雖然清楚自己生產過程,但因病導致辨識能力降低,今依《家暴法》殺人罪輕判 3
月徒刑,得以緩刑 2 年,並交付其兄長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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