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色運將狎13歲女童 重判4年
簡姓男子平時擔任基隆客運駕駛,因經常看見年僅13歲、就讀國一的女童搭乘他駕駛的公
車,見她涉世未深便藉故攀談,不定時會買零食和二手手機來討女童歡心,怎料卻在2014
年暑假期間,居然狼性大發,趁車上都沒人時,對女童揉胸又親嘴,更用手指侵入她的下
體。基隆地院日前判決出爐,重判簡男4年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簡男有妻室,平日駕駛暖暖到七堵往返的班次車輛,見女童常常穿著制服搭乘
他駕駛的車上下學,且長相清秀、年幼可欺,於是特地準備零時並購買二手手機來博取女
童好感與信任。
2014年暑假某日上午,女童一如往常搭乘公車,但簡男卻邀約女童陪他下班,等到下午簡
男將公車開往瑞芳總站停妥後,色心大起,撫摸女童胸部又親她嘴,手又不安分地伸進女
童內褲裡,用手指侵入她私密處,直到女童喊痛才作罷。
女童事後感到心靈受創,向學校健康中心的護理師傾吐心事,才東窗事發,女童的母親得
知後則氣炸,控告簡男性侵未成年少女,但簡男自始至終卻矢口否認犯行,堅稱是他們是
兩情相悅。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簡男明知道女童未滿14歲,涉世未深,但簡男卻為了滿足私慾
,在公車內指侵女童,判他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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